乌兰浩特市检察院:以司法力量筑牢民生“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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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坚持“为人民司法”理念,聚焦“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和有力的举措,持续做优走好保民安、护民生、暖民心的检察为民之路,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筑牢为民服务的司法“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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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运用司法救助代办机制对因受到犯罪侵害导致生活困难的3名刑事被害人进行国家司法救助,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万元,帮助他们重拾生活的希望。“事故发生后导致腿脚走路困难,和代办员反映困难后,我没再跑过腿,都是他们在帮忙沟通协调,足不出户就申领到了司法救助金,太感激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受害人张某某,对着检察官连声感谢。

2024年,乌兰浩特市检察院以“蒲公英工作室”为抓手,把司法救助工作融入矛盾纠纷化解、乡村振兴、困难妇女帮扶等领域,制定了《司法救助代办工作机制》,由“代办员”为申请人提供“一对一”帮办代办服务,实时反馈代办结果,让群众诉求在家门口得以解决,实现了从“等群众申请”到“代群众办理”,全面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用心用情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目前,乌兰浩特市已实现10个办事处、4个镇、1个园区“司法救助代办”工作全覆盖,已对接线索18件,代办成案12件,成功救助1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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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是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乌兰浩特市检察院还致力于构建更加完善的权益保护体系,积极与市民政局、人社局、总工会、妇联、工商联、残联沟通,共同举办了“检察+N”系列权益协作机制会签仪式,签订了《“检察+民政”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检察+人社”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检察+工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机制》等6项意见,就线索移送、日常联络、信息共享、案件办理等问题达成共识,进一步加强了各机关部门之间的合作与沟通,为市民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加全面、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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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N’系列权益协作机制的建立,是我们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胡艳新表示,“我们将继续通过这一机制,保护老年人、劳动者等重点人群的合法权益,为乌兰浩特市的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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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司法为民的道路上,乌兰浩特市检察院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仅今年上半年,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在“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中共受理案件230余件,其中,成功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件,帮助27名工人追回工资50余万元;通过警务平台排查涉企挂案52件,督促公安机关实现全面清零;受理并处理住房领域纠纷民事及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3件;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8件,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7件;同时积极参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制发垃圾治理检察建议9件,展现了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福祉方面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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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监  制:李   亮  刘文静

监       制:谭艳丽

责任 编辑李智欣

编       辑:孙   莹

通  讯  员:王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