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飞若造假事件凸显学术监督机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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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公布华中农业大学原教授黄飞若涉及10篇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02黄飞若曾指导的11名硕士、博士研究生举报其指导的博士生的论文存在篡改实验数据、实验图片造假、论文抄袭等问题。

03华中农业大学对举报作出回应,确认黄飞若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撤销其职务,解除聘用合同。

0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宣布取消黄飞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追回两个项目的已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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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公布了新一批科研不端行为案件处理结果,其中包括曾引起广泛关注的华中农业大学原教授黄飞若所涉案件。调查结果认定,黄飞若涉及10篇论文存在图片使用混乱、违反论文发表规范、数据篡改、伪造数据等多个问题。

黄飞若并非首次涉入学术不端话题。2024年1月16日,一份125页图文并茂的举报材料,举报华中农业大学动物营养系教授黄飞若多个方面涉嫌学术不端的问题。这封举报信由黄飞若指导的11名硕士、博士研究生共同署名,指称黄飞若曾指导的3名博士生及13名硕士生的学术论文中,存在篡改实验数据、实验图片造假、论文抄袭等问题;1月20日,参与举报的学生继续公开披露黄飞若涉嫌学术造假的具体细节,指出其指导的博士生的论文将鼠的实验结果通过裁剪转移到猪上……

很快,涉事的华中农业大学对举报作出回应。校方先是通报称,在已调查材料中发现所反映的实验图片、数据、结果等方面问题基本属实,不久即公布,确认黄飞若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决定撤销其职务,解除聘用合同,并报请撤销其教师资格,报请对其相关科研论文、项目等撤稿、撤项。

现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的通报不仅证实当初学生的举报属实,而且揭示,黄飞若依靠这些篡改、伪造数据而得的所谓学术成果获取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

在科研活动中,篡改、伪造数据的性质有多恶劣、危害有多严重?

严谨求真是科研的基本准则,基于篡改或伪造的数据所得到的研究结果往往是虚假的,可能误导后续的科研方向,导致科研资源的极大浪费,阻碍科学的进步和发展,有时甚至会使科学研究走上完全错误的道路。公众、资助者以及同行之间的信任是科学研究的基础之一,数据篡改或伪造势必破坏这种信任关系,侵蚀公众对科研工作者乃至科学的信心。

针对学术不端必须零容忍,这种态度需要体现于各个层面。

在本次事件中,华中农业大学的介入和处理非常迅速,其对所涉问题和人员不捂盖子、不护犊子,对参与举报的学生给予爱护,均得到了舆论的赞扬。事实说明,要捍卫学校的声誉和学术地位,就不能讳疾忌医。

现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根据调查情况,宣布取消黄飞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追回两个项目的已拨资金,同样是必要之举。

当然,公众也在期待后续效应。以性质和情节而论,科研人员依靠篡改、伪造数据而得的所谓学术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是否属于骗取国家科研经费?是否涉嫌违法甚至犯罪?

梳理这一事件的全过程,应该对勇敢的举报者致以敬意。

举报行为本身往往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和压力,尤其当举报对象是自己的导师或学院内的权威人物的时候,压力之大更可想见。

多位学生顶住了压力,他们的举报不仅展示了其对学术诚信的坚定信念,也是对自身权益的捍卫,值得肯定和支持。

而从学术监督的角度,作为学术共同体的一部分,学生的举报行动更凸显了学术监督机制存在的意义。

在一个健康的学术环境中,任何人都不应拥有可凌驾于批评和监督之上的地位,但鉴于科研活动相对的封闭性,往往只有学术共同体中的同人才能敏锐地发现问题。像本事件中这样勇敢的监督者越多,学术诚信的基础就越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