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沪昆高速剑河往台江段老寨隧道内发生一起两车追尾的交通事故,所幸的是后车驾车人员系了安全带在事故中仅受轻伤。
案件详情
当日15时许,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值班室接到报警,在沪昆高速剑河往台江方向老寨隧道内发生了交通事故,请前往处置。
在事故现场民警看见
两辆货车停驶在隧道行车道上
后车驾驶室严重变形
车头损坏严重
车辆碎片散落一地
为确保现场安全,现场处置民警立即对事故路段进行交通管制,摆放警示标志,疏导过往车辆,防止发生二次事故,同时快速对现场进行勘查。
民警经询问得知
前车驾驶人张某驾驶赣C籍车辆行经沪昆高速距离事故现场1公里处时车辆发生了爆胎。然而,张某将车靠边停车后并没有第一时间拨打电话救援,而是用绳子将轮胎绑住后继续驾车缓慢向前低速行驶。
当缓慢行驶至老寨隧道内时,后车驾驶人陆某未注意观察前车缓慢行驶状态,而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导致两车发生追尾碰撞。
最后,民警依法认定,张某和陆某承担此次事故的等同责任。
来源/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