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第十五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事迹简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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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国辉,男,1985年6月生,裕安区分路口镇莲花庵村人,六安市退役军人红耀江淮红星应急救援队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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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7日14时30分左右,李国辉带着家属驾车行至105国道江家店芝麻地路段时,远远看见路边一辆货车起火,于是他迅速停车,并让家属拨打119报警。由于事发突然,一时找不到灭火器材,他只能先帮货车司机将车上易燃物资转移到路面,当发现易燃物品中还夹杂着一个液化气罐时,要是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他立刻跳上车,冒着烈火去抢救液化气罐,由于罐体被烧的火烫,尝试五六次才将其拎下车放置在安全地带。之后一辆公交车经过停了下来,送来两支灭火器,他抓起灭火器就朝着车头跑去,因燃烧时间过长,车头突然发生了爆炸,仅凭灭火器难以灭火,同时车辆还有再次爆炸的可能,而且先前被转移下来的纸壳又把路边干燥的荒草点燃了,很有可能殃及不远处的竹林和群众房屋,于是他一边劝说驾驶员和围观群众撤离,一边对路边荒草进行扑打,经过努力,最终保住了小竹林,避免了群众财产损失。20分钟后,消防人员赶到现场,火势最终得到了控制,虽然车辆被烧的报废,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李国辉手上被烫出几个水泡,眼睛被熏得肿涨,但是隐患排除了,他便默默的离开了现场。


2023年12月,李国辉被裕安区委政法委、区见义勇为基金会评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2.王浩,男,1974年4月生,霍山县黑石渡镇新店河村大板桥组个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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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23日凌晨4时许,“砰!”一声巨响,将王浩从睡梦中惊醒,顾不上穿好衣服的他赶忙跑出门查看情况,发现隔壁徐某某家里火光冲天,大门被反锁,一楼已经进不去了。徐某某的儿媳、孙子孙女三人已经从二楼跳了下来,由于没有防护措施均受了不同程度的伤。徐某某、黄某某(徐某某妻子)、许某某(徐某某母亲,89岁)哭着蜷缩在角落,若从二楼跳下来非死即伤。关键时刻王浩回家扛起梯子往徐某某家二楼窗口架,不顾自身安危,以最快的速度往小房间爬去,顺着记忆中的位置找到3位老人,王浩一边背起被浓烟呛得几近昏迷休克的许某某往梯子跑去,一边喊着徐某某夫妻让他们到窗口边。放下许某某后,王浩顾不得喘口气,又再次爬进了房间,当他将徐某某夫妻依次救出来时,已经出现耳鸣、脸部脱皮的现象,脚上也全是血泡,话都说不清了。


2024年3月,王浩被霍山县委政法委评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