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丨工地停建,安全防护不能停

10月15日,山西临汾发布警方通报:2024年10月14日(周一)上午10时50分许,我局在永安镇一停建工地内发现两名溺水儿童,已无生命体征。经家属现场确认为10月13日(周日)报警走失人员。目前已基本排除刑事案件,相关情况正在加紧调查。

13日,汾西县蓝天救援队的寻人启事显示,9岁的王某皓与一同龄同学走失。10月14日,走失两天的两个孩子,终于有了下落,但对他们家长来说,却是晴天霹雳——这两个孩子已经溺水身亡。让人想不到的是:孩子溺水的地点不是社会重点关注的池塘、河沟,而是一处停建的工地。

众所周知,很多地方都出现了工地停建的现象。一些建设工地,施工的安全措施比较周全,对建筑工人和路人进行保护。可一旦停建,安全方面就疏于管理,仅仅围一周护栏,就不再采取其他措施。然而,时间一长,护栏有可能出现漏洞,身材矮小的孩子,就能从漏洞中进入,出现各种不安全因素,乃至发生安全事故。

停建的工地,若疏于安全防范管理,则是极大的安全隐患,未成年人进入停建工地,或将发生扎伤、砸伤等事故。一些工地挖地基,出现深坑,建筑方又未能及时排水,就会成为溺水事故的“不定时炸弹”。所以,工地虽然停建,但安全防护不能停:比如,设置坚固的围栏和警示牌;比如,遇到暴雨,要及时把地基深坑里的积水排出;比如,安排责任心强的人员定期巡查,等等。

对于防溺水,学校、家庭、社会都做了大量的工作,溺水悲剧发生的数量也在降低,令人欣慰。可是,这次溺水事故为我们提了一个醒——停建工地是不能忽视的溺水隐患。事实上,这次溺水事故并非偶然,据周边了解情况的群众称,该停建工地的安全措施没做好。若这信息属实,停建工地就存在一定的责任。

设置围栏,排出积水,张贴警示标示,这些都是最常规的安全措施,如果连这些都没有做好,发生溺水事故也就不足为怪了。诚然,父母的监护不力,是这次溺水事故的主要责任,但停建工地的次要责任,应该责无旁贷。追责当然是必要的善后,不过,各地停建的工地总结教训,亡羊补牢,摒弃侥幸心理,把安全落到实处,不让悲剧重演,也是有意义的善后。(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黄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