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四川人大开展实地执法检查

每经记者:淡忠奎    每经编辑:刘艳美

“地方国资监管机构从直属特设机构变成政府工作部门,甚至县级以下仍然存在非常设议事机构决策国资监管事项的现象,产生新的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问题。”

“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充分,重视企业资产总额、营收、利润总额等规模指标的考核,但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营业现金比率等发展指标考核力度不够”……

这是四川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乐山、雅安收集到的问题和建议。10月10日起,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分三个小组赴市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执法检查。10月14日至1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跟随实地执法检查组赴乐山、雅安开展实地执法检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礼强调,要用法治力量助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更好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和战略支撑作用。

《企业国有资产法》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国有资产监管领域的基本法律。本次执法检查聚焦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总体情况、出资人职责履行情况、国家出资企业公司治理情况等多个方面内容,并为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提出意见建议。

这也将进一步推动企业国有资产法全面有效深入实施,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助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

完善治理体系,推动国资和国企做强做优做大

“截至2024年8月,全市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6480.3亿元,所有者权益1945亿元,营业收入185.04亿元。”乐山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分别是《企业国有资产法》实施前的44.42倍、34.42倍和18.5倍,主要经济指标始终保持在全省国资系统第一方阵。

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地方国有企业“排头兵”和“压舱石”的作用显露无遗。近年来,乐山地方国有企业累计完成有效投资717亿元、实现融资1004亿元,形成重要的带动作用;今年上半年,雅安市属监管企业资产总额突破两千亿元,达到2188亿元,营业收入33.3亿元、增长11%,利润总额2.15亿元、增长37%。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先后前往乐山机场项目、峨眉山市“数游峨眉”文旅大数据中心、雅茶集团藏茶生产线改造提升项目、中国·雅安318自驾大本营、熊猫绿岛文旅特色消费街区等地,检查国资国企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法相关情况。

作为乐山市重点国有企业,乐山机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机场投集团”)成立于2017年10月,负责推进乐山机场建设,发展临空经济,打造集通用航空、航空运输、展览展示、消费体验、商务配套于一体的航空城。乐山机场投集团董事长鄢超介绍,截至8月底,乐山机场民航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约6.6亿元(总投资9.3亿元)。全年完成投资1.6亿元,占年度投资任务2亿元的80%。

雅安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雅安交建集团”)由5家亏损的国企改革重组而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漆家华表示,雅安交建集团主要经济指标每两年翻一翻,营业收入已经从2017年不足1亿元增长至14亿元。2017年利润总额不足100万元,2023年首次突破1亿元。先后投资建设交通重大项目25个,总投资200多亿元,其中金鸡关互通改造项目获得“天府杯金奖”。

这也是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核心竞争力的生动缩影。

全面深入落实,以法治力量助推国资国企改革

不久前,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4年第三次专题推进会指出,深化提升行动整体进度已过半程,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劲头推动改革。

今年7月,新《公司法》已经实施生效,而实施15年之久的《企业国有资产法》也面临修订。“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情况如何”“出资人职责履行情况如何”“对企业国资法修订有什么建议”……执法检查组围绕《企业国有资产法》实施情况、困难和建议频频发问,为法规深入实施和修订积极建言献策。

“建议在《企业国有资产法》中正式界定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律地位。”鄢超说,要详细阐明党组织的职责范围、参与决策的具体途径等细节。结合新修订的《公司法》相关内容,对国有企业治理结构进一步修订细化,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的设置及职权等。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峨旅”)是西南地区第一家景区类上市公司,旗下拥有分公司15家、子(孙)公司10家、参股公司2家。峨旅党委书记、董事长许拉弟建议,要在修订《企业国有资产法》时,针对国有上市公司予以立法层面的支持,包括维护上市公司经营权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义务边界,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科学高效性等。

比如,企业为长远商业利益考虑,放弃部分短期收益或权益是否构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

这些问题也将为《企业国有资产法》的修订提供重要参考。而对于乐山、雅安等地方政府而言,对国资和国企有效监管以及改革发展也面临一些现实的挑战,需要进一步从立法层面进行支持。

比如,地方国资机构性质不一造成履职越位、错位,地方国资监管机构从直属特设机构变成政府工作部门,甚至县级以下仍然存在非常设议事机构决策国资监管事项现象,产生新的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问题。

比如,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充分,考核中重视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项目投融资等规模数量指标的考核,对于企业净资产收益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营业现金比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发展质量指标的考核力度不够,引导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尚未真正体现。

从一定程度而言,全面深入有效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完善国资国企的监管服务机制,也将成为以法治力量助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方向。

执法检查组强调,开展企业国有资产法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部署要求的具体体现,要提高政治站位、抓住重点问题,推动企业国有资产法全面有效深入实施,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能力。要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壮大国有资本实力,不断增强企业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要不断完善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创新动能、评估考核等方面的制度规范,保障企业全要素生产,塑造新动能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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