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主张中美对抗的米尔斯海默,为何受到高调款待?

很久以前我看过一个袁X飞老师的视频,讲的是罗伯特李将军的事迹,大致意思是罗伯特李将军身为一个军人,“守护家乡是天职,”,

“所以,他从白宫走出来,跨上战马去南方赴任的时候,白宫都对他的选择表示理解。一将成名万枯骨,这里说的“将”可以是任何人,但只有李将军可以让五十万美国士兵免死,南北双方实力悬殊,李将军必败,但他是军神,所以他让南方从1862年坚持到1865年”

尽管是内战,李将军依然是美国人民心中的民族英雄,不只是美国人,美国后来的名将,各个都视李将军为恩师和偶像,西点军校更是将李将军当做自己学校最伟大的毕业生之一,他创造的战术战法,至今仍是各大军校的军事教材。最终,李将军战败,他赢得了对手的尊敬,受降的时候气场比北方总司令格兰特高了八百里地,不是飞扬跋扈的高,是他的谦虚和绅士,是他的教养和风度,让现场所有人不自觉地对他顶礼膜拜。”

以上是原文。

后来发生了一个小小的事件,就是弗洛伊特事件后,全美开始大骚乱,推倒了“教养和风度,所有人都对他顶礼膜拜”的罗伯特李将军的雕像。

袁老师破防了,彻彻底底的破防了,在视频里面破口大骂推到罗伯特李将军的雕像的人都是“法西斯分子”,声称“1920年代正是黑人和解的年代,把立于1920年代的罗伯特·李将军的雕像拆毁,民族的撕裂又拉大了”。

知道1915年发生了什么么?美国拍了一个著名的电影《一个国家的诞生》。所以1920年黑人和解?

当然,事实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确确实实是“美国人亲手推倒了罗伯特李的雕像”,这一点是谁都不可以否认的,而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

我国很多类似于袁X飞这样的老师,比如说秦晖,袁老师,石老师,罗翔,这是一个两个吗?

不是的,那是一大堆人,他们代表的是一个群体,

我们用互联网给这个群体做个画像:

这个群体是崇尚美国,虽然崇尚美国但是不喜欢黑人,甚至讨厌黑人,对白人有一种崇拜,但是又有一点可能看不起红脖子,言必美国这个那个的。

如何压住这些群体?

最好的就是一个:美国的,白人的,著名大学的,教授,来亲口告诉这个群体。

注意,这四点必须全部具备。

国内有这个需求,呼唤着这个教授。

米尔斯海默:这风挺大,我飞挺高。

至于米老头的理论对不对,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米老头这个身份。

那么米尔斯海默知道这个事吗?

知道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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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类似于袁X飞这类人的思想,不但是在中国有,在美国的华人也有不少,甚至不能用不少形容,是一大坨,即便是他们身在美国,但是依然这么想。

怎么解释这个现象呢?

西游记里面,唐僧去天竺取经。

唐僧为什么去取经?其实经文不重要,但是“去天竺”很重要。

天竺的经文,就是真经。

金池长老为什么那么眼红唐僧的袈裟?

因为唐僧的袈裟太华丽了,这么华丽的袈裟,穿着的人一定是一个佛法高深的僧人。

为什么做生意的,哪怕欠债,也要衣装华丽,至少开BBA?

为什么艺人和阔太太们,对珠宝,对奢侈品那么狂热?

那么:为什么美国白人芝大教授米尔斯海默主张中美对抗,还能受到款待?

对于某些自以为受到“神启”的知识分子群体,动辄要“启蒙人民”,对他们的最好打击,就是神真的派一个和他们想象中一模一样的天使斥责他们。

米尔斯海默不重要,他的理论不重要。

但是“美国白人芝加哥大学的教授”很重要。

米尔斯海默甚至连名字都那么出神入化,

“米尔斯海默”,这名字一听就非比寻常,不是那种什么“乔治”,“汤姆”,“杰克”能比的,一听就很有学问。

论宣传

米尔斯海默的理论正确吗?不重要。

宣传是一种综合性的学科,它涉及到摄影,计算机,心理学,是一种极难,极高明的策略,只有极少数国家能够掌握,掌握其的难度比造光刻机都大。

相当多数人排斥宣传,不是因为宣传本身的问题,而是“宣传”这个词,

“宣传”这个词,会让人觉得:我是被影响的,我是被动接受的。

从而产生一种傀儡的感觉,所以很不爽。

但是从根本上,这其实并不是问题,因为很多人意识不到,这仅仅是个“词汇”罢了,

我只要巧妙的调换一下,就足以让大家接受。

比如说,我不称其为“宣传”,

我称其为“软实力”。

很多知识分子所谓的“觉醒”,其实并不是“觉醒”,充其量也就是本国宣传太拉胯,接触到他国的宣传,由于他国的宣传更高明,突然“顿悟”了。

然后觉得自己才是掌握了真理。

而实际上他们的想法如此搞笑,以至于都不是被本国人击垮的。

难道罗伯特李的雕像是中国人倒到的吗?

难道美国救灾拉胯是中国人干涉的吗?

都不是。

人这种动物,在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时候,更倾向于使用更为简单或省力的方式,而非更加深思熟虑。

我说“人”,指的不是说只有大众才是这样,精英不是这样,不不不,都一样。

因为认知本身是需要成本的,举个例子,招聘的时候为什么要划出招聘标准?

有很多岗位为什么要211,985?

减少认知成本。

你看到纹身的为什么就退避三舍,难道纹身的人都是坏人吗?

减少认知成本。

这就是为什么大家看到国外的那些傻X新闻,那么傻,大家会信吗?

会,因为认知是需要成本的。

这也是为什么你到处都能看到所谓的“新闻”,比如说WSJ的这个新闻呢,

新闻说,特朗普和哈里斯之所以陷入选举僵局是因为性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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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觉得这个属于鬼扯,但是你会记住这个性别问题,它会影响你,

在很久以后,说不定真的出了一个性别的新闻,

然后这个隐藏在你意识中的性别会跳出来:是的,就算没影响到100%,可能影响到30%呢?这说得好?

那么这篇文章的目的就达到了,要的不是100%,要的就是这30%。

虽然你自诩是一个“独立思考”的人士。

山高县曾经说过:“入关后自有大儒辩经”,真正了解山高县的,才知道他本质上是一个悲观人士,“自有大儒辩经”的含义是:我不会辩经,得让别人来辩。

这是一种回避的心态,是因为“我宣传能力拉胯”,于是我就认为“软实力不重要”。这种心态:,你考不上985,于是说:“其实社会上更讲能力”。

听说过Johnson v. McIntosh的案子吗?

这是美国最高院判的案子。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是:印第安人到底有没有土地的产权。

是不是大家喜闻乐见的?

人家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怎么最后就没有产权了?

听美国最高院的说法:

印第安人没有产权,因为印第安部落是残暴的野蛮人,他们只是“占有”了土地,但是没有产权,而剥夺印第安人的土地占有,是为了“让这个国家脱离蛮荒状态”。

那到底谁拥有这个土地的产权呢?当然是美国白人基督徒,为什么呢?

因为法律获得土地的方式,是可以通过“发现”的,你发现了,归你了,

这就是为什么白人基督徒拥有土地。

那为什么印第安人不能“发现”呢?

因为通过“发现”来获得所有权的权利,只属于基督徒。

所以:英国人发现了土地,属于英国人,而美国人通过独立战争得到了土地,就属于美国人了,论证完毕。

这时候,会有人站出来说: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你咋不说大清呢?

现在的美利坚,肯定不是这样。

哦,是吗?

忘记人权高于主权了?

我美利坚有人权所以我有主权,而你阿拉伯国家没有人权所以没有主权,

所以我可以打你。因为你们阿拉伯人和印第安人一样,是野蛮的,是不配拥有这块土地的。

我祖先可以把印第安人开除人籍,我现在不能把阿拉伯人开除人籍?

谁有资格拥有这块土地呢?

当然是犹太人。

一百多年前的说法,一百多年后,还有人信,为什么人会这么蠢呢?

因为只要把“宣传”换成“软实力”,就有一帮人信。

不但信,还会积极在他的母国传播,大大节省了宣传成本。

这就是宣传的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