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闻】吉隆公安又双叒叕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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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前期警察蜀黍们救助了鹰隼和岩羊后,10月16日,吉隆县公安局民警又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当日上午,吉隆县公安局差那乡派出所执勤民警在路边发现一只受伤幼鸟,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雪鸡。经民警仔细观察发现,该幼鸟因右腿受伤无法行走,民警随即将其带至乡卫生院,联合医务人员对其受伤部位进行了简单处理和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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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对该幼鸟进行了悉心照料。随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其移交至吉隆县珠峰管理分局进行进一步的治疗,待其伤势痊愈后,再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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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公安温馨提示:

      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受伤、行动不便的野生动物时,请及时联系当地林业部门或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