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死前监护仪报警16分钟被当作机器故障”,心电监护仪的报警设置不容有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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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小编浏览到一篇新闻报道《女子做抽脂手术时死亡,家属称监护仪报警16分钟被当作故障》,该事故发生于2023年1月7日。案例经过如下:

张某在爱她医疗门诊接受了抽脂手术,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死亡。2024 年 1 月,张某死亡一案一审开庭,主刀医生张某某、麻醉师贾某某被检察院指控犯医疗事故罪。


家属称:「主刀医生没有单独操作外科手术的资质,麻醉师没有单独实施麻醉的资质,医院没有获得实施麻醉手术的资质。手术过程中,监护仪报警 16 分钟,他们以为是机器故障,还在继续手术。心跳骤停 33 分钟才打 120 急救电话。」


阜阳市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书》显示,当天上午 10 点 15 分,张某接受了局部麻醉和静脉麻醉下的腰腹抽脂,10 点 47 分心电监护检测仪出现异常但未予以处理,11 点 08 分患者出现心脏骤停,现场实施了心肺复苏救治,11 点 41 分爱她医疗人员拨打 120 急救电话,11 点 57 分患者被转入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区。之后,张某持续处于循环衰竭状态,直至 1 月 17 日死亡。司法鉴定认定,张某系麻醉相关性心脏骤停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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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截图(受访者供图)图源:新黄河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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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结论(受访者供图)图源:封面新闻


心电监护报警是指心电监护设备在监测到患者的生理参数超出预设的安全范围时发出的警告信号。报警信息往往以颜色、文字、声音的差异起到警示作用。心电监护仪作为报警安全管理中最重要的设备,其提供的报警信息直接影响医护人员的临床决策。因此规范应用心电监护仪、合理设置仪器参数报警阈值,减少无效报警的发生频次,可提高医护工作效率,保证患者安全。


监护仪的报警级别


1、一级报警(红色):如病情变化,须立即处理。


2、二级报警(黄色):相对可暂缓处理。


3、技术报警:检查各参数设置是否合理。


常见的报警原因


血压袖带松解、漏气、管道打折,氧饱和度探头脱落、接触不良,指端血运不良,心电导联电极片与皮肤接触不良、电极片脱落等。


一、监护仪报警设定原则


1、保证病人的安全。


2、不允许关闭报警功能,除非患者处于临终状态,家属要求放弃抢救及治疗;正在抢救时才可以暂时关闭。


3、报警范围的设定不是正常范围,而应是安全范围。


4、报警范围应根据情况随时调整,至少每班检查一次设置是否合理。交接班时,接班者按要求调节报警上下限。


5、转运过程中,转运监护仪上的报警设定必须与床边监护仪相同。


二、心率报警设置


1. 正常心率(60-100次/分),若无特殊情况,上限设100次/分,下限设60次/分。


2. 异常心率:参考平时心率维持的范围,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对待。 


1) 心动过速:上限上浮5-10%,最高不超过140次/分;下限下浮10-20%,或遵医嘱设报警限。


2) 心动过缓:上限上浮15-20%,下限根据血流动力学情况,可调至45-50次/分,或遵医嘱设报警限。 


3) 有心脏起搏器的心率:上限上浮10-20%,或遵医嘱设报警限;下限设置起搏器下限的频率。


三、血压设置


1. 正常血压(90-140/60-90mmHg),若无特殊情况,收缩压上限设140mmHg,下限设90mmHg,舒张压上限设90mmHg,下限设60mmHg;


2.  高血压:应询问平时血压的控制范围,以基础血压上下浮10-20%,或遵医嘱设报警限; 


3. 需要严格控制血压或使用血管活性药物的患者(如主动脉夹层、液体复苏过程),遵医嘱设报警限。 


4. 血压高于正常:上限设在现有血压上浮5-10%,下限设在现有血压下浮10-20%;或遵医嘱设报警限。


5. 血压低于正常:上限设在现有血压上浮10-20%,下限设在现有血压下浮5%;或遵医嘱设报警限。 


四、氧饱和报警值


1.氧饱和度常规设置上限100%,下限为95%;


2.如因某些原因或吸氧状态无法维持在95%,如COPD患者上限设99%,下限设为90%,或遵医嘱设报警限。


五、呼吸值


1. 自身呼吸上下的10%—20%;呼吸正常者,下限不得低于8次/分,上限不得高于30次/分。


2. 在呼吸报警中还有呼吸暂停时间的报警,通常应小于20秒。


备注:

如监护参数不在正常范围内,应积极寻找原因并协助医生处理,经过处理后,随着监护参数变化随时调整。 


心血管内外科、重症监护病房可根据专科特点制定心电监护报警设置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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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危重症护理综合整理  

编辑整理:护理传真 责任编辑:张昕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