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就能“不用坐牢”?直到出狱后他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找关系就能免受刑罚?花钱就能拿回吊销的驾驶证?杨某谎称自己有“路子”,能帮李先生处理案件,可以不用服刑,然而等到李先生出狱后才发现对方一直在骗自己。近日,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杨某提起公诉。

李先生最近有些焦虑,他因为醉驾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并且驾驶证也被吊销了。“我有关系可以帮你摆平这件事,还可以把驾驶证拿回来,大概需要30万的费用。”李先生的朋友杨某得知此事后,便主动提出能帮助撤销案件。可自己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对于杨某的说辞也心存怀疑,李先生就没有答应。

两个月后,李先生收到了法院的判决结果,意识到自己即将面临牢狱之灾,便着急忙慌地向杨某寻求帮助。“别担心,我有路子。”得知此事后,杨某表示只需3万就能解决这件事。杨某的话仿佛“救命稻草”,李先生没有犹豫就将钱款交给了杨某。

给了“办事费”后,李先生时不时会联系杨某询问“托关系”运作的进度,杨某都会信誓旦旦地向其打包票会处理好,李先生只用在家静待好消息。

然而,没过几天,好消息没有等到,李先生却等到了法院发来的收监通知,心慌的李先生赶紧又找到杨某询问解决办法。杨某再次让其准备好钱,很快就能“撤案”,六神无主之际,李先生只好又凑了4万元交予杨某。

“关系都打理好了,肯定不会收监。”两天后,在家坐立不安的李先生收到了杨某的消息。然而自己预想的“自由”并未如期而至,到了法院通知报到的时限,李先生也未报到,民警遂找到了李先生,将一脸迷惑的他带走执行收监。

就这样,李先生服刑结束后第一件事,便是打电话给杨某,质问对方“帮忙”的结果,让杨某把钱退给他,可对方却称此前“办事”的钱款都用来打点关系了,拒绝退款。在多次讨要钱款未果后,李先生才意识到自己肯定是被骗了,遂前往派出所报案。

2024年4月,杨某落网,其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杨某口中的“找关系”,都是其利用李先生面临牢狱之灾的急切心理和朋友之间的信任,所设置的诈骗陷阱。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9月,经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检察官提醒

像本案中杨某这种声称花钱就能“摆平”“撤案”的噱头,实则是以“司法掮客”之名实施的诈骗套路。不法分子抓住一些当事人及家属“病急乱投医”的心理,虚构特殊关系,将自己装扮成“有路子”的“通天之人”,利用受害人想托关系、走捷径的投机心理,逐步骗取受害人信任索取财物,达到诈骗的目的。

检察官提醒各位,法律面前无特权,司法机关在办案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理,触犯刑法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不要错误地认为依靠“花钱”和“找关系”就能躲避刑事处罚、牟取私利。大家要增强法律意识,尊法、守法的同时要相信司法公正,树立正确的诉讼理念,在表达诉求、争取合法权益时,务必走法律途径、正规渠道,以防被不法分子钻空子。

通讯员 汪百顺 新民晚报记者 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