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喊话离岗多年员工“回来上班”,为何不直接解雇?

日前,吉林一家国企公开喊话4名员工回来上班的通告,受到舆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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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来源:视觉中国

国企喊话4名员工回来上班,称不存在“吃空饷”情况


通告中称,任某某、王某、尹某某、张某某四名同志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岗,至今一直未到公司上班,在此期间内,公司不断以各种方式与上述同志联系未果。现以公告方式通知上述四名同志于2024年10月21日前返回公司上班,如逾期不归,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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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这4人中,最短的离岗4年多,最长的已离岗16年
10月17日,涉事国企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此次通告目的在于清理长期不在岗人员,这些员工不存在“吃空饷”情况,自从4人离岗后,就再没有给其发工资。原本这4名员工在2019年就要处理,但因故而延后。



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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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性劳动者擅自离岗的行为?


劳动者擅自离岗,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因此,劳动者未及时返岗,构成旷工的,一般来说会认定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利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新闻报道中提到涉事单位属于国企,如果这4名员工是有编制的,那么和单位属于人事关系。根据《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员工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之内旷工满30天的,单位可以直接给予解雇


员工擅自离岗多年,单位为何不直接解雇?

如果员工和单位是劳动合同关系,离岗期间,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也没有主动辞职,这属于劳动合同中止状态。这时候,单位首先要进行告知或者发公告要求员工回来上班,如果员工依然置之不理,则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可能基于此,新闻中的涉事国企发布了这样一则通告。
当然,涉事单位时隔多年才清理不在岗人员,如果经查明存在怠于行使管理职责的情况,则相关责任人可能会受到警告、记过、撤职、降级甚至开除的行政处罚。


如果涉事员工重新回到单位上班,还会受到处罚吗?

如果员工看到公告后,重新回去上班,律师认为,单位也应该对其给予警告、降级、降职等劳动纪律方面的处罚;或者给予转岗,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单位可以直接解雇。因员工个人原因被解雇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经查明员工有“吃空饷”的行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返还部分或全部离岗期间的工资、福利等经济所得


律师提醒

作为单位,要加强管理,注重劳动合同的履行;作为劳动者,要尊重合同规定的每项权利和义务,切实履行好劳动合同。


本文作者:《高爽说法》律师帮忙团成员: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陈凯律师

新闻来源:澎湃新闻、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