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房地产新政: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额度再提高,即将开通“商转公”

川观新闻记者 袁城霖

10月21日,达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达州市《进一步推动房地产业回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政策吹风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达州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进一步推动房地产业回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13条措施”),包含13条政策内容,在购房奖补、提高公积金额度、鼓励“卖旧换新”、收购存量商品房、支持房票安置、建设好房子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何刚介绍,去年12月达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进一步推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若干措施》明确,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可获得200元财政补贴,最高补贴3万元现金(含特殊群体5000元补贴)。此次“13条措施”在其补贴基础上,每平方米增加180元消费券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2万元。同时,市民购买产权车位(库)每个给予5000元财政补贴,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10000元。这些补贴累加起来,最高补贴额度6万元。

此次“13条措施”规定,个人在达州市内购买新建服务型公寓用于自住的,享受与该区域住房同等落户政策、购房补贴及用水、用气、用电标准。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业性用房的,按照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300元消费券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消费券。这是达州首次对非住宅的商业用房给予了一定金额消费券补贴。

提升公积金贷款额度。何刚介绍,双职工、单职工公积金贷款上限分别提高至120万元、100万元,对二孩、三孩家庭再分别提高10万元、20万元。

放宽首套房认定标准。在达州市范围内新购买住房,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无住房、名下拥有的商品住房无房贷或者已结清相应房贷的,均视为首套住房。

统一首套、二套房首付比例。贷款购买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最低15%。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同时,达州预计10月底全面开通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鼓励团购。团购客户在同一楼盘一次性购买10套及以上,政府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团购价格在近三月该楼盘同品质同类型房屋网签备案均价基础上下浮3%—6%。

鼓励居民“卖旧购新”。2025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在达州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以申请退还出售现住房的个人所得税。

调整购房入学政策。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凭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缴纳凭证以及户籍证明,其适龄子女可以获得购房所在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排序入学资格。

此外,“13条措施”还明确了全面推广“三即”服务(交地即交证、竣工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支持预售商品房网签备案与预告登记同步办理,支持土地使用权转让预告登记;加大助企力度,对资金暂时周转困难,但具备持续健康发展能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首次提出采取贷款贴息等措施,鼓励其依法依规申请贷款用于持续经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