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评论 | 系统推进“宁静小区”建设,给小区装上制度的消音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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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璟璟

近日,生态环境部研究起草的《关于推进“宁静小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已开始向公安部等十个部门和地方环境部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将打造一批“消除杂音、睡得安心”的“宁静小区”,到2027年,各地“宁静小区”建设评价管理体系基本完善,到2035年,“宁静小区”成为居住小区的普遍标准。(中新社)

保持小区安静,以往更多是作为一种价值倡导。与之相关的主动作为极少,一般更多表现为是有关部门在接到投诉后,对明显的超标噪声进行处理。应该说,这一治理和行动机制,还是存在着较大缺陷。比如说,其即时响应性较差。噪声的产生具有偶发性、随机性,如果总是依赖事后管理,那么注定是慢半拍的,也很难杜绝噪音所造成的实际负面影响。为此求解,强化前置管理、主动引导,乃是必由之路。

之所以强调建设“宁静小区”,恰恰是因为现实中很多小区“不得清净”。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管理平台接到的投诉举报中,噪声扰民问题占61.3%,排在各类环境污染要素的第1位。这其中,社会生活噪声投诉占到“噪声扰民投诉”80%之多,其主要来源于商业、餐饮娱乐、文化活动场所、家庭装修等,此类问题时常引发邻里纠纷。要从根本上扭转态势,就必须多些事前的制度性安排、硬件化保障,来给小区做降噪。

宁静小区,绝不止于是“及时劝阻产生噪音的行为”,而是从源头减少噪音的产生,或者说通过种种预置部件,实现硬性的吸音、隔音,从而有效减少噪音传播,提升环境的安静度。从某种意义上说,建设“宁静小区”,就是给小区装上制度的隔音棉、消音瓦。根据文件,建设宁静小区的基本要件包括:原则上不存在多户长期反复投诉同一个噪声污染问题的现象;开展噪声监测、居住小区声环境原则上应符合小区所在声环境功能区的噪声限值要求;建立噪声投诉纠纷调解机制等……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大众居住条件改善,对生活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小区安静度的要求,也将越来越高。随着推进“宁静小区”建设相关文件的制定,小区控噪、降噪,有了标准化的行动方案一一对照执行,从前端就做好“噪音管控”的周全部署,这其实是能降低治理成本,实现事半功倍之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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