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阳山县黎埠镇的一处山林中,一男子上山采集蜂蜜时误触“捕兽夹”,右脚被夹住动弹不得。接到报警求助的黎埠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联系消防部门前往救援。
由于伤者被困在山林之中,救援组一时无法确定其精准位置,于是民警通过添加其为微信好友来共享位置,最终在荒山野岭中成功找到被困者。
救援组抵达时,伤者焦急地瘫坐在地上,一只脚被“捕兽夹”紧紧夹住,救援人员立即使用破拆工具拆解“捕兽夹”,由于营救及时,伤者并无大碍。
目前,对该捕兽夹的来源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私设捕兽夹等狩猎行为,不仅对人和野生动物极具威胁,更涉嫌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明确,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明确,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曹菁 通讯员:阳山公安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王其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