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盗得古墓三碗两瓶 获刑一年缓二加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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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荒野处不经意间挖到一处古墓

并且能挖出几件文物

大家肯定觉得这运气太好了

发财了!!!

这不还真有人挖到过

只是这带来的不是财运

而是霉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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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市人民法院龙虎山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黄小辉:被告人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承担破坏的古墓葬修复费用11256元,并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图片这是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10月21日下午,该法庭在贵溪市雷溪镇桂林村进行巡回审理一起盗墓案件。检察机关指控,2023年11月初,被告人杨某、李某、童某三人,在贵溪市志光镇柏山村平整林地时,意外发现一处古墓。图片图片

 

贵溪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主任  王明青:三人查看情况后,先后用铁耙挖树枝挖、徒手挖,共挖出两件瓷瓶、三件瓷碗。

 

从古墓中挖到文物,三人都觉得财运来了。为掩人耳目,三个人一致决定将古墓彻底掩埋,并答应共同保守这个秘密。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没过多久,三人盗掘古墓的事情不胫而走。事情败露后,在公安机关的威慑下,三人先后投案自首,并交出了已私分的2件瓷瓶、3件瓷碗。图片图片图片

 

贵溪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主任 王明青:经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鉴定,贵溪市志光镇柏山村李家组新唐山墓葬为南宋时期的石墓室,属于古墓葬

出土瓷器,属于景德镇窑青白瓷,具有较高的历史和考古价值。

 

检察机关同时认为,三名被告未经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合伙盗掘具有较高历史与考古价值的古墓葬,破坏了文物与文化遗产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图片

 

贵溪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主任  王明青:根据我们国家的《文物保护法》以及《民法典》等相关规定,他们三个人除了承担刑事责任以外,还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因此,我们就本案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他们破坏的是文物资源,根据我们《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它是国家的资源,是国家所有的。

 

法庭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并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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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市人民法院龙虎山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黄小辉:对盗掘损毁古墓葬的行为人,应当在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责令其一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以促进对涉案地区的文化遗产、生态环境进行一体化保护,系统化治理。

 

庭审结束后,法庭做出了一审判决,三被告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