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20年婚姻已是尽头,法官调解好聚好散

2003年,原告李某和蒋某经媒人介绍认识并结婚,婚后育有两子。婚后,李某发现蒋某有严重的大男子主义,对自己和孩子经常冷言冷语,家庭矛盾不断。2023年4月诉讼离婚败诉后,近日,李某再次向寿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蒋某的婚姻关系。
长子成年,次子今年也已10岁,平日里,李某自己要上班工作赚钱,还要照顾孩子,负担所有家务,李某一个人要负担孩子的生活及教育费用,还要忍受丈夫的“PUA”,而蒋某习惯将负面情绪当着孩子的面宣泄,这些也是李某带着次子离家的主要原因。与法官谈起心中愤恨,李某情绪仍是激动。上一次法院判不离后,双方关系没有实质性的变化。法官从挽回家庭、照顾孩子的角度“背对背”的耐心劝导双方,但是收效甚微。李某态度坚决,分居也已有一年多,眼看着调“和”无望,法官就把重心放在关系的修复和孩子的抚养上,经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劝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自愿离婚,次子由李某抚养,抚养费由李某自理,双方共有房产赠与长子,剩余房贷由蒋某负责偿还。
案小事不小,事事要用心。虽然当事人没有破镜重圆,可是一番调解,也平息了一场剑拔弩张的家庭纷争,双方不再针锋相对,各自安好,亲情不散。接下来,寿县人民法院寿西湖法庭也将继续加大调解力度,助力案结事了,传递司法温情。
来源:寿县人民法院 朱冬佳

编:月月  审核:蓝色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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