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5.8万元执行款已被法院执行,申请执行人至今未见钱,办案法官:案件搞混了,会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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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安徽五河县的任先生因客户拖欠酒款,将对方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对方支付61万余元及违约金。

02然而,任先生表示已经执行了一年的5.8万元执行款仍未到手。

03五河县法院办案法官程某表示,钱款被其他当事人领走,目前正在办理任先生的案子。

04任先生多次联系法院,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对此表示无奈。

05目前,五河县法院表示将尽快解决任先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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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去法院要执行款,不论是领导,还是工作人员,都很热情,但已经执行的执行款就是拿不到手。”

10月22日,安徽五河县的任先生无奈地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他的5.8万元执行款到五河县法院已经一年了,至今难以到手,不知道还要往法院跑多少次,问题才能解决。

客户拖欠酒款不付,卖酒人将对方起诉到法院

“我今年62岁,之前在五河县一家酒企工作,后来辞职从事白酒销售工作。”

任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他是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人。2015年2月,通过熟人介绍,他认识了邻县泗县(安徽省宿州市下辖县)一家企业的法人代表和部分股东。

“2015年2月12日,我与泗县上述企业签订了一份白酒买卖协议。协议约定:对方购买我某个品牌的白酒5000箱,每箱价格132元。合同签订之日,对方支付定金3万元,第一批货到支付22万元,余款2015年4月底支付 20万元,5月底前全部付清。违约按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任先生介绍,合同签订期间,中间人邓某、王某作为担保人在合同上签了字。合同签订后,他将4986箱白酒交付给对方。对方既没有支付定金,也没有按约定付款,仅分两次支付4万元。期间他多次催要欠款618152元,对方一直没有支付。

“无奈之下,2015年底,我将对方起诉到了五河县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对方支付我剩余酒款61万余元。”

任先生说,2015年12月13日,五河县法院一审判决泗县某企业支付他货款61万余元及违约金,担保人邓某、王某对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宣判后,双方没有上诉,判决随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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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先生提供的胜诉判决书

判决生效后61万酒款仍未要到,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任先生说,官司虽然赢了,但对方拖欠的61万余元酒款依然没有支付。几个月后,他申请五河县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中的担保人王某是公务员,五河县法院的执行方案是冻结王某部分工资,按月扣除,冲减货款和利息。”

任先生称,最初几年,执行工作由五河县法院执行法官程某负责。

“程法官和同事每年都要去一趟泗县,办理冻结、划转手续,执行款先由王某的工资账户划转到五河县法院执行局账户,再由执行局账户打到我的卡上。”

5.8万元执行款到法院一年,当事人仍未拿到手

任先生称,执行刚开始那几年,他每年都能按时收到五河县法院转来的数万元执行款。2022年,他收到执行款的时间比程某通知他的时间晚了四五个月。

“我知道法官工作很忙,所以当时并未在意。”任先生说,令他没有想到的是,2023年11月下旬,程法官通知他说当年度的执行款5.8万元已经执行到位,但他却迟迟未收到法院转账。

“从2023年11月至今,我多次联系程法官,问他什么时候给我转执行款。他一直说工作很忙,让我等等,这一等就是一年。”

任先生说,一年来,他曾向五河县法院执行局、纪检部门及院领导多次反映此事,无论是法院工作人员还是院领导,对他都很热情,但问题却一直没有解决。

“后来,我问五河县法院执行局领导,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我的执行款不能下发,执行局领导说,经查询,执行局账户并没有这笔款项,让我联系程法官再问问情况。”

任先生说,联系程法官期间,对方始终承认钱执行回来了,肯定会给他,就是一直让他等。

办案法官:钱确实执行回来了,但案件搞混了,会尽快解决

任先生说,今年上半年,他获悉程法官调到五河县基层法庭工作,他的案子移交给其他法官办理。

“今年8月,五河县法院给我执行回本年度执行款5万多元,但2023年度的5.8万元一直没有消息。”

任先生说,在此期间,他多次联系五河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询问拖欠的5.8万元执行款什么时候才能给他。9月16日,五河县法院执行局上述负责人回复他:“正在督促办理,快了!”可一转眼一个多月又过去了,他的上述执行款仍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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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先生与五河县法院执行局领导的短信记录

任先生反映是否属实?已经执行到账的执行款为何迟迟到不了当事人手中?

10月22日下午,五河县法院曾办理任先生执行案的程法官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任先生的案子法院正在办理。

“2023年,任先生的执行款确实执行回来了,因为工作原因,当时没有备注,将任先生的案子款项和其他案子搞混了,钱被其他当事人领走了,现在我们这边已经监督了,最近一两天就能办好。”

程法官称,此次涉及任先生的执行款确实是5.8万元,“我上一周才和任先生通过电话,给他说了,马上会弄好的。”

10月22日下午,五河县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称,任先生反映的具体情况他不了解,采访要联系宣传部门。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佘晖 编辑 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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