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餐变闹剧,五人因互殴被判刑!法院:应保持理智处理矛盾

李某与王某甲、高某、马某、王某乙相约聚餐,本是联络感情的好事,但谁能想到这一顿饭让五个人都被判了刑,究竟怎么回事?近期,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寻衅滋事案判决结果,判决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其余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据悉,2023年8月的一个凌晨,李某与王某甲、高某、马某、王某乙在某烧烤店一起吃宵夜。

宵夜过程中,李某与王某甲发生口角,将啤酒洒向王某甲面部,随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其余三人在旁劝架,后李某与其余四人逐渐演变成互相殴打的状态,其余四人均对李某实施了殴打行为,造成李某轻伤一级,王某甲、高某、王某乙轻微伤。

光明区法院对五人的寻衅滋事案件进行了分案处理。被告人李某随意殴打他人,致王某甲、高某、王某乙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李某具有故意犯罪前科,但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取得王某甲等四人的谅解,依法从宽处理,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该判决已生效。

其余四名被告人因破坏社会秩序,随意殴打他人,致李某轻伤一级,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四名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鉴于四名被告人是初犯,自愿认罪认罚,且均已赔偿被害人李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分别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该判决已生效。

光明法院法官表示,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随意骚扰、殴打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还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法官提醒,朋友之间发生口角矛盾,应保持理智,冷静克制地解决问题。若是遭遇他人寻衅滋事,应保持镇定,优先保护自身人身安全,并及时报警。

文 | 记者 李艺戈 通讯员 郑朝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