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例! 厦企贷款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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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钟宝坤)10月23日晚,厦门市上市公司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股份”)发布公告表示,将使用银行专用贷款资金用于股票回购。这是中国人民银行创设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工具之后,福建省首单使用贷款资金回购股份的上市公司。

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相关贷款,并于次一季度第一个月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对符合要求的贷款,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的100%提供再贷款支持。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

公告显示,清源股份与兴业银行签署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兴业银行将为清源股份提供2550万元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回购股份。清源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将在自有资金的基础上,补充增加由兴业银行提供的专项回购借款。

此前,在9月24日,清源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125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25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元/股(含)。截至昨日收盘,清源股份的股价为14.17元。

清源股份2017年1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是A股中专注于智慧光伏与数字能源管理解决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目前,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厦门证监局、厦门金融监管局等部门正全力推进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在厦顺利进行,以期惠及辖区内更多上市公司,合力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