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参保职工
异地生育医疗费用
如何报销?
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快来了解
参保职工到异地生育,无需办理异地备案等手续,在异地分娩后,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各区市医保经办机构、医保工作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手工报销。
报销材料包括:
社会保障卡、出院记录(诊断证明)、住院费用清单、医疗费有效票据,现场通过医保平台查询出生医学证明,如查询不到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签署书面承诺书。审核通过后将报销待遇发放至参保职工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指定银行账户。
青岛市对参保职工产前检查费用实行按人头定额补助方式报销,不论本地还是异地产检,报销标准均为1600元。产前检查费用实行免申即享,在支付异地生育住院待遇时,一并发放至参保职工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指定银行账户。
来源:青岛医疗保障
https://mp.weixin.qq.com/s/DM66RgmtAa_pucmwROYVJw
图源摄图网ID:400720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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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韦婉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