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据初步统计,学校学位只能满足清城区户籍的第一类适龄儿童(少年)】:凤翔小学、锦兴小学、田家炳实验学校(含小学部、初中部)。
二级【据初步统计,学校学位只能满足清城区户籍的第一类至第四类适龄儿童(少年)】:新北江小学、新城小学、飞来湖小学、松岗中学。
三级【据初步统计,学校学位紧张】:清城中学、飞来湖中学、新三角小学、凤翔山湖学校、凤翔山湖北区学校、清城区第二小学(原洲心街中心小学)、清城区第三中学(原横荷街横荷中学)、东城街第一初级中学。
鉴于户籍人口流动等动态因素,本信息存在变动和不确定性,仅供参考。
第一类:户籍在学校学区内,且户籍和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所拥有合法房产在同一地址上,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类:户籍在学校学区内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房产的地址上,并实际一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类:户籍在清城区内、学校学区外,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合法房产,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类:户籍挂在清城区学校学区内的派出所,或挂在学区内非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其他人员合法房产地址上的适龄儿童(少年)。
清城区教育局提醒,清城区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依照《清城区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实施细则(试行)》的具体内容执行。
根据细则,清城区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分为保障性入学和积分制入学。其中,符合保障性入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部门统筹协调到公办学校就读;符合积分制入学条件的申请人,由教育部门通过招生系统按申请人积分从高到低,按志愿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各位家长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子女的入学准备,详情可咨询清城区教育局招生办,电话:0763—333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