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这些地方征地 补偿1.3亿元

征地公告

京( 房 )政地征〔 2020 〕 6 号-1

北京京西阳光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关于北京高端制造业基地06街区03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用地,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 2020 〕 82 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0年 9 月 15 日起,到 2020年 9 月 27 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京西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北京高端制造业基地06街区03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工业研发用地等

征收土地位置:良乡镇江村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 良乡镇江村 ,集体土地 11.6456 公顷( 174.68 亩),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补偿费共计为人民币 9337.9778 万元,全部采取 货币补偿 。其中土地补偿费标准为人民币 20 万元/亩,共计人民币 3493.6800 万元;安置补助费标准为人民币 33.4564 万元/亩,共计人民币5844.2978 万元。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安置农业人口 50 名;其中 25 名劳动力采取 货币安置 进行安置,超转人员 19 名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安置。

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房山 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0 年 9 月 15 日

征地公告

京( 房 )政地征〔 2020 〕 6 号-2

北京京西阳光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关于北京高端制造业基地06街区03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用地,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 2020 〕 82 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0年 9 月 15 日起,到 2020年 9 月 27 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京西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北京高端制造业基地06街区03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工业研发用地等

征收土地位置:窦店镇小高舍村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窦店镇小高舍村,集体土地 4.1144公顷( 61.72亩)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补偿费共计为人民币 3707.5949 万元,全部采取 货币补偿 。其中土地补偿费标准为人民币 15 万元/亩,共计人民币 925.7400 万元,安置补助费标准为人民币 45.0751 万元/亩,共计人民币2781.8549 万元。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安置农业人口 29 名;其中 17 名劳动力采取 货币安置 进行安置,超转人员 8 名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安置。

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房山 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0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