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2020年“10·07”4人死亡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曝光

腾冲市2020年“10·07”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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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详情:
2020年10月7日,王某某驾驶云N****6号重型自卸货车(核载12.62吨,实载70.94吨铁矿石),沿腾猴线由猴桥村往下街村方向行驶,11时45分许,行至腾猴线K52+200M处时,在准备超越路面上因故障停放的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时,云N****6号重型自卸货车发生侧翻,车厢及铁矿石压盖对向驶来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车头与停放的重型仓栅式货车尾部相撞,造成小型普通客车上四名人员当场死亡,王某某受伤,路面受损,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保山交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伤员救助及现场勘查工作。
现场交通环境:
事故现场位于保山市腾冲市猴桥镇(S241省道)腾猴线K52+200米处,属省道二级公路,道路呈东北往西南走向,东北至猴桥镇黑泥潭,西南至猴桥镇下街,道路线型为一般弯一般坡,猴桥镇下街往猴桥镇黑泥潭为上坡右转弯,弯道半径40米,坡度3%,为干燥沥青路面,路面完好,道路为双向机非混合式两车道,中间由黄色实线分离两车道、西北侧机动车道宽3.5米,东南侧机动车道宽4米,两侧机动车道外为硬路肩,两侧硬路肩均宽0.5米,道路东南侧外为不规则排水沟,水沟外为山体,道路西北侧外为防撞墩、防撞墩间距0.5米,防撞墩外为村寨,位于腾猴线K52+400米处设有弯道及下坡路段标识牌。事故发生时段的天气状况为晴天。
事故调查情况:
1.王某某驾驶严重超载的车辆上路行驶,发现行驶路线前方路面停有车辆时,不注意观察对向车道情况,盲目借道通行,发现险情后采取向右猛打方向的措施不当,致使车辆发生侧翻,导致事故的发生,经认定,负此事故主要责任;
2.吴某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后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牌,经认定,负此事故次要责任。
管理责任追责情况:
经过事故深度调查,发现腾冲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贯彻推动力度不足,落实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有差距,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6名责任人员、4个责任单位和3家企业进行了处理。
安全警示提示:
货车超载后,由于载货质量增大,惯性随之加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增大。如果严重超载,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易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另外,超载还会影响车辆的转向性能,易因转向失控而导致事故。超载=用生命换取利润,请勿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