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莆田某知名酒楼惨遭“贱卖”!老板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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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莆田这栋大楼的所有人是莆田市某商务大酒店有限公司,现在出租给案外人莆田市某某大酒店有限公司,因为大楼被作为酒店使用,在莆田特别是涵江有一定的知名度。
但是这栋大楼再过几天马上就要被拍卖了,这也是这栋大楼的第二次拍卖。这次拍卖的起拍价为4720万元,小编算了一下,这个起拍价相当于是在评估价的基础上打了6.3折,不知道这次能不能成功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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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拍卖】
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丰园路88号
房地产对应地块
土地使用权及其项上建筑物、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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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卖标的: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黄霞村(丰园路88号)的房地产中对应地块一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其项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总建筑面积14722.78平方米(其中证载总层数14层的主楼建筑面积13894.57平方米,规划用途商业金融信息;
总层数2层的附属配电房建筑面积435.37平方米,规划用途附属配电房,无审批手续搭盖部分建筑面积392.84平方米),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产权来源2010年6月自建,电梯配置情况:主楼有配备电梯、附属配电房无配备电梯。地块一土地使用权面积3438.083平方米,类型出让。详情见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三、起拍价:4720万元(不含变现交易、产权登记、过户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金等其他费用)
四、评估价:7444.4905万元
五、增价幅度:23.6万元
六、保证金:944万元
七、标的物瑕疵说明:1)、本标拍卖标的物已经被被执行人莆田市某商务大酒店有限公司出租给案外人莆田市某某大酒店有限公司,租赁期为2016年6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租金每三年递增百分之十,其中2016年9月1日起按每平方米12.1元/月计算,2019年9月1日起按每平方米13.31元/月计算。上述租金为每年支付两次,即三月十五日付清当年1—6月租金及九月十五日付清当年7—12月的租金。2)、委托法院依据双方当事人申请,委托莆田市土地勘测规划院对被执行人莆田市某商务大酒店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黄霞村(丰园路88号)的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为莆房权证涵江字第H201003656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莆国用(2010)第N2010076号】进行分割测绘,莆田市土地勘测规划院向委托法院出具了土地证分割示意图、宗地图及界址点坐标表,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分割为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本次拍卖标的系上述土地使用权对应地块一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其项上的建筑物、构筑物。
3)、买受人应当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是否可以依据上述土地证分割示意图、宗地图及界址点坐标表等材料记载内容,在拍卖成交后办理上述地块一的土地使用权证,以及项上建筑物、构筑物的不动产权证明,以及能否办理地块一的过户登记手续等。拍卖人不做任何关于产权登记及过户的承诺。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变现交易、产权登记及产权过户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金(包含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其他全部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未按照相应规定办理相应手续或缴纳(含补缴)相关税、费、金等,可能影响办理相应的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拍卖人不做任何关于过户登记的承诺。5)、买受人在竞拍前应当自行看样,对标的物的现状由买受人自行判断,本次拍卖不含套内家具及非固定的装修装饰。买受人应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标的物处置、装修装饰、移交等方面的纠纷。
八、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拍卖起止时间:2020年10月14日10时至2020年10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十、拍卖平台: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标的物介绍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房地产)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福建华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闽华泰房估[2020]650026号、650026-1号、650026-2号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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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通
不知道这次会是哪个富豪
买下这座知名酒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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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莆田头条、阿里拍卖、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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