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举报这些涉黑恶人员可获奖励

近日
阳江、中山、潮州、梅州警方
分别发布悬赏通告
向社会征集
涉黑恶在逃人员线索
涉黑恶团伙违法犯罪线索
阳江
悬赏通告
近日,我市公安机关打掉林华伟(男,阳春市合水镇潭震村人)等人涉黑恶犯罪团伙,但该团伙成员林伟、林显龙、吴大喜等3人仍然在逃。为加大追逃缉捕力度,现对该3名在逃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悬赏通缉,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公安机关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并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每名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10万元。
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或协助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隐瞒包庇在逃涉黑恶犯罪嫌疑人的,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的,依法给予从宽处理。
附三名在逃人员名单
一、林伟,男,户籍地址:广东省阳春市合水镇潭震村委会上必村19号,身份证号码:44172219790219271X。
立案单位:阳春市公安局
悬赏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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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林显龙,男,户籍地址:广东省阳春市合水镇潭震村委会上必村19号,身份证号:441781198410112714。
立案单位:阳春市公安局
悬赏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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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吴大喜,男,户籍地址:阳春市陂面镇南河村委会离新村39号,身份证号:441781198811073234。
立案单位:阳春市公安局
悬赏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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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举报信箱: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99号,阳江市公安局扫黑办(收)
邮编:529500
电子邮箱:yjshce@163.com
举报电话:110、0662-3316543
联系人:梁警官:19926296823
吴警官:19926298533
阳江市公安局
2020年8月19日
中山
通 告
为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逃犯清零”行动部署,强力震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山市扫黑办、中山市公安局决定对涉黑恶犯罪在逃人员邓志朋进行公开悬赏缉捕。
中山市扫黑办、中山市公安局号召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对提供有效线索、为抓捕工作发挥关键作用的人员,在抓获该名在逃人员后奖励人民币10万元,并对检举揭发人员信息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中山市扫黑办、中山市公安局严正警告涉黑恶犯罪在逃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案处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蔽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隐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山市公安局
2020年8月24日
附在逃人员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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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志朋,男,汉族,1975年8月13日出生,户籍地:广东省英德市白沙镇双星村委会下楼组,身份证号码:441822197508137435,涉嫌强迫交易罪。
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13590895627(朱警官)
13590891588(唐警官)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
中山市东区兴桂路18号(中山市公安局扫黑办)
潮州
悬赏通告
今年来,我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六清”专项行动,近期成功抓获杨泽民等9名涉黑恶犯罪嫌疑人。
经公安机关调查掌握,杨泽民等人长期实施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欺行霸市、恣意侵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为进一步深挖杨泽民等人的违法犯罪事实,现向社会征集杨泽民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请广大群众踊跃举报、检举。
一、线索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110、18125881104、13828377677
(二)邮箱举报:潮州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箱czgashb@sina.com
(三)信件举报:潮州市湘桥区城新西路28号潮州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521000
二、奖励标准
根据《潮州市公安局关于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的规定,经查证属实的线索,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兑现奖励,最高奖励人民币20万元,并落实相关措施,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确保相关人员人身安全。
公安机关呼吁曾遭受杨泽民等人不法侵害的受害人及知情人打消顾虑、放下思想包袱,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线索。凡威胁、恐吓、打击报复被害人、举报人、证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惩处。凡包庇、窝藏犯罪人员,为其逃避打击提供便利条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潮州市公安局
2020年8月25日
附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
杨泽民(绰号:乌士民、乌士明),男,现年47岁,潮安区庵埠镇外文村人,居民身份证号码:44052019730613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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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
关于征集以曾文彬为首的涉黑恶
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近日,在广东省公安厅扫黑办的指挥下,梅州市公安局专案组依法对以曾文彬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统一收网,抓获曾文彬等犯罪嫌疑人8名。经初步查明,该犯罪团伙长期盘踞在五华县,通过实施故意伤害、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暴力手段,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为进一步深挖彻查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事实,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于遭受过该犯罪团伙不法侵害的单位、企业、社会团体、被害人及知情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证据。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及其亲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二、对于包庇和纵容该犯罪团伙、参与该团伙犯罪的有关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凡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逃匿或者作虚假证明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对于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所得、收益的,应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主动上缴涉案资金和收益。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四、对于检举、揭发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问题并经查证属实,或者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将按照《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五、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梅州市公安局“4·20”专案组:17376714110(吴警官)
2、信件举报:梅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梅州市梅江区嘉应东路1号梅州市公安局),邮编:514021
梅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20年8月25日
附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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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文彬,绰号:“烂彬头”,男,身份证号码:44142419810215699X,户籍地:广东省五华县水寨镇大坝片桥头街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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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汉鑫,男,身份证号码:441424199306160338,户籍地:广东省五华县水寨镇澄湖村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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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汶斌,绰号:“胖子”,男,身份证号码:441424198510057018,户籍地:广东省五华县水寨镇华兴北路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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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鉴斌,绰号:“美国佬”,男,身份证号码:441424197801010311,户籍地:广东省五华县水寨镇大湖村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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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彪,绰号:“小都彪”,男,身份证号码:441424197803162052,户籍地:广东省五华县横陂镇居委田布小学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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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宝龙,绰号:“大宝龙”,男,身份证号码:441424198909200314,户籍地:广东省五华县水寨镇七都村斗米岭在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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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展强,绰号:“昂撞”,男,身份证号码:44142419741221031X,户籍地:广东省五华县水寨镇莲洞村东风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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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幼波,绰号:“阿波里”,男,身份证号码:441424198910070334,户籍地:广东省五华县水寨镇莲洞村莲湖东升0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