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小案 保民生】紫金县公安局破“小案”专业队抓获11名嫌疑人

在国庆中秋“双节”来临之际,紫金县公安局破“小案”专业队以深入推进“飓风2020”专项行动为抓手,闻警而动,快速出击,对各类侵害民生小案件发起凌厉攻势,在两周内接连抓获11名犯罪嫌疑人,查获手机6部、摩托车4辆,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全县广大群众欢度佳节创造了平安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9月11日,专业队经精准布控,多维研判,于当天16时许在紫城镇某小区内成功抓获1名网上在逃人员刘某财(男,65岁,瓦溪镇人)。经审讯,刘某财对其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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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专业队通过“智慧新警务”平台技术精准掌握1名涉嫌寻衅滋事在逃人员返回紫金县的线索,随即派出抓捕小组前往该地实施蹲点布控,于当天17时许在紫金东高速入口将准备在逃人员甘某青(男,47岁,蓝塘镇人)抓获归案。经审讯,甘某青对其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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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22时,紫金县公安局接到事主报警称其放置在紫金文化广场足球场的手机被盗。接报后,专业队迅速展开侦查,通过视频追踪和研判分析,成功锁定了1名作案嫌疑人,于当晚23时许在紫城镇某小区内将嫌疑人杨某保(男,53岁,龙川县人)抓获归案,现场查获被盗手机1部。经审讯,杨某保对其盗窃他人手机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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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晚,紫金县公安局连续接到2名事主报警称,其手机被1名陌生男子抢走。接报后,立即启动“两抢”案件机制,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徐立宇第一时间率领专业队、西城派出所赶赴现场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办案民警通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视频侦查、案情研判等侦查方式,成功锁定了该2起案件均为同一伙人所为,于次日凌晨1时许在紫城镇城南某理发店附近抓获嫌疑人黄某发(男,24岁,龙窝镇人)、钟某明(男,25岁,瓦溪镇人),现场查获被抢手机2部。经审讯,黄某发等人对其抢夺他人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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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21时,紫金县公安局接到事主报警称其在紫金县文化体育广场打球时,其放在球场侧旁的华为智能手机被盗,价值3000元。接报后,专业队迅速开展侦查,通过对周围监控视频进行缜密侦查,并利用“智慧新警务”技术进行分析研判,成功锁定了1名嫌疑人,于次日10时联合南城派出所在县盐务局附近抓获嫌疑人李某集(男,龙窝镇人),现场缴获被盗华为手机3部。经审讯,李某集对其盗窃他人手机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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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上旬,紫城镇、蓝塘镇、九和镇辖区接连发生摩托车被盗案。接报后,专业队迅速展开立案侦查,通过“智慧新警务”平台技术进行缜密分析,精准研判,成功锁定了一团伙嫌疑对象。因该团伙成员系外地流窜至紫金作案,且居住地点流动性大,给侦查破案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专业队充分发挥不怕吃苦、连续作战的精神,多次前往惠州市进行蹲守摸排,于24日下午在惠州市小金口成功将该团伙嫌疑人高某康(男,东源县人)、张某成(男,安徽省太和县人)、陈某文(男,义容镇人)、陈某豪(男,揭西县人)、钟某滔(男,南岭镇人)抓获归案,当场查扣涉案摩托车4辆。经审讯,嫌疑人高某康等5人对其团伙作案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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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紫金县公安局已对上述11名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