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警方发布悬赏!看到这些人请报警

悬赏通告

2020年1月8日,郴州市公安局在侦办“1.08”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案件中发现,周十铊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已潜逃。

犯罪嫌疑人周十铊,外号“无头”,男,41岁,身份证号码:432822197901170978,户籍地址:郴州市桂阳县龙潭街道洞水村2组。身高约1.6米,体型偏瘦。

敬请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将给予人民币壹万元的奖励,并严格保密。对隐瞒包庇犯罪嫌疑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周十铊照片)

联系人:胡警官:17307356633 王警官:18890133116

郴州市公安局

二○二○年六月二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逃犯清零”行动部署,震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分子,全力缉捕在逃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嘉禾县公安局向全国公开悬赏1名涉恶在逃人员。

嫌疑人信息如下

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李伟义,男,汉族,1976年01月27日出生.

户籍地:湖南省嘉禾县城关镇禾仓居委会北街文庙巷12号身份证号码:432826197601270016

公安机关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提供在逃人员有关线索,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发现有关情况的,请及时拨打110报警或与经办民警联系。对提供有效线索,为抓捕工作发挥关键作用的人员,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人民币1万元奖励,并对检举揭发人员信息严格保密。

公安机关严正警告涉黑涉恶犯罪在逃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早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窝藏、包庇在逃人员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唐警官,13975757010

曾警官,19973511617,110

嘉禾县公安局

2020年6月5日

关于公开征集曾鹏程、李振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近期,桂阳县公安局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成功打掉了以曾鹏程、李振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频繁在桂阳县城区针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弱势群体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侵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

按照“除恶务尽”的工作要求,为彻底查清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曾鹏程、李振、龙新星、卢平、卢林超等人的全部违法犯罪事实,桂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各界征集该团伙涉案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线索,特此通告:

举报内容

(一) 敦促该团伙其他在逃犯罪嫌疑人到桂阳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其违法犯罪行为。

(二)敦促包庇、纵容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以及为该团伙充当“保护伞”的,主动到相关部门投案自首。

(三)欢迎社会各界群众检举该犯罪团伙成员及“保护伞”违法犯罪的线索和证据。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检举人的合法权益,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四)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或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举报途径

(一) 电话举报:

桂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邓警官:18075533151 丁警官 :18173581883

(二) 举报邮箱:gyhexsjb@163.com(桂阳县公安局扫黑办)

(三)举报材料邮寄:桂阳县公安局扫黑办706室

(四)当面举报:举报人可以直接到桂阳县公安局扫黑办706室(地址:桂阳县龙潭街道办文化路桂阳县公安局7楼)当面举报。

桂阳县公安局

2020年5月31日

该团伙部分主要犯罪嫌疑人

曾鹏程,外号“东东”,男,汉族,1997年3月5日出生,现年23岁,身份证号:431021199703055539,户籍地:湖南省桂阳县敖泉镇光路村炉厂下组。(刑事拘留)

李振,男,汉族,1997年8月1日出生,现年22岁,身份证号:431021199708012132,户籍地:湖南省桂阳县方元镇观山村4组。(刑事拘留)

龙新星,男,汉族,2001年3月26日出生,现年19岁,身份证号:431021200103260059,户籍地:湖南省桂阳县城关镇五云观社区欧阳海路152号。(刑事拘留)

卢平,男,汉族,1998年4月28日出生,现年22岁,身份证号:431021199804284031,户籍地:湖南省桂阳县荷叶镇水源村8组。(刑事拘留)

卢林超,男,汉族,2000年5月19日出生,现年20岁,身份证号:431021200005199397,户籍地:湖南省桂阳县荷叶镇水源村10组。(刑事拘留)

原标题:郴州警方发布悬赏,看到这些人请报警!

来源:综合桂阳公安、嘉禾县公安局整理发布

(郴州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