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检察院对贵港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原大队长覃维华提起公诉等

港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覃维华提起公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原大队长覃维华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贵港市人民检察院交由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港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覃维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覃维华,听取了其委托辩护人的意见。起诉书认定:被告人覃维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款,数额较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依法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港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覃东海提起公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公安局邪教犯罪侦查支队原民警覃东海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港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覃东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覃东海,听取了其委托辩护人的意见。起诉书认定:被告人覃东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依法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