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一县通报六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典型问题

台江县通报六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案明纪、以案示警,现将六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台江县公安局原特巡警大队工勤人员潘仁定骗提住房公积金问题。2018年5月,潘仁定以配偶患重大疾病为由,使用伪造的医院诊断证明书、收费票据等资料在黔东南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台江县管理部办理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蓄余额9.26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违法。2020年12月,潘仁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员龙本安骗提住房公积金问题。2019年5月,龙本安使用伪造的在凯里购买房产的购房合同、购房贷款借款合同、个人在建设银行贷款对账单等虚假材料在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台江县管理部提取个人公积金11.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违法。2020年12月,龙本安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3.台江县疾控中心工作员欧阳信骗提住房公积金问题。2019年4月26日,欧阳信以购买住房为由,使用伪造的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等资料在黔东南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台江县管理部办理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9.8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违法。2020年10月,欧阳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台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三级警长金贵华职务违法问题。2019年10月,金贵华负责办理台江县革一镇杨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与其他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案件。2019年11月初,金贵华主动联系杨某,以帮忙消化处理酒驾肇事案件,不移送检察院起诉为由,向杨某索要0.9万元用于其个人开支。2020年10月,金贵华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没收违法所得。
5.台江县司法局南宫司法所四级主任科员刘忠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20年3月,台江县施洞镇猫鼻岭村4组邰某某与李某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在镇远县人民法院开庭,刘忠德作为邰秀文诉讼代理人参加庭审,并收受其6000元诉讼代理费。开庭前,刘忠德向镇远县人民法庭提供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未年检注册,并伪造法律援助公函(台法援〔2020〕第6号)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庭审。刘忠德的行为已构成违法。2020年11月,刘忠德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相关费用已退还邰某某。
6.台江县台盘乡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副乡长张凯华与其妻子共同骗取廉租住房保障待遇问题。2011年4月,张凯华及其妻子故意隐瞒家庭实际收入,提供虚假材料申报廉租住房保障待遇并购买到1套廉租房。2020年12月,张凯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台江县纪委县监委受理信访举报来信地址:台江县台拱镇秀眉大道30号(原消防大队),台江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556300)。
举报电话:12388。
举报网址:
guizhou.12388.gov.cn/qiandongzhou/taijiangx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