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同居10多年后,定安一女子回家照看孙子!情人竟拿了把刀…

定安一女子吴某
因拒绝与情人共同生活,
被对方用刀砍伤。
近日,定安法院依法一审审理该案。
吴某因与丈夫感情不和,
与刘某长期在外打工
并同居十余年,
2019年底吴某回家照看孙子。
刘某想让吴某继续跟他生活,
遭到拒绝。
今年5月1日16时许,刘某骑电动车从定安县龙河镇的家中拿了一把刀去吴某家找吴某。
刘某看到吴某与孙子在路边摘菠萝蜜,就过去将吴某绊倒,并持刀砍伤吴某左前臂及双小腿,随后逃离现场。经鉴定,吴某属轻伤一级。
定安法院认为:
被告人刘某无视国家法律,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刘某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
由于刘某故意伤害的犯罪行为,
致吴某轻伤一级,
原告人吴某起诉
请求刘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符合法律规定,
应予以支持。
据此,该院依法判决:
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被告人刘某赔偿给吴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人民币129734.88元,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来源:海南特区报记者 吴佳穗
编辑:西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