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故事】揭开尘封23年的命案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日前,芮城县公安局在河南省洛阳市将23年前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民抓捕归案。这起发生在23年前深夜的杀人抛尸掩埋案终于水落石出,大白于天下。
联防队员深夜被杀
1997年3月1日晚,芮城县水峪村金矿派出所联防队员蔡某民加班至晚上11时许,他像往常一样骑着摩托车回家,然而直至次日早上家人也没能见到他熟悉的身影,直到29天后才在一处荒地找到了其被胡乱掩埋的尸体。找到尸体前一天,家人在居住地蔡村附近发现了同样被掩埋的摩托车。接到报警后,芮城县公安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勘察发现死者身中一枪,后脑处被砍11刀,身上被砍6刀。凶手的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一度在周边村庄引起恐慌,社会影响特别恶劣。
芮城县公安局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积极排查,但是因为接到报警时距离发案日已经过去了29天,摩托车的掩埋地和尸体掩埋地中间相隔一公里,当时民警没能锁定案发第一现场,这给侦查工作造成诸多不便。鉴于作案手段特别残忍,民警当年确定的侦查方向是仇杀。因为侦查方向的错误再加上掌握的线索极其有限,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这起案件进展甚微。
“大数据”锁定嫌疑人
命案必破是刑事侦查工作的重要战略目标,更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23年来,虽然办案民警换了一茬又一茬,芮城警方对于案件的侦查却一直没有止步。今年年初以来,我省公安机关把命案侦破摆在公安工作突出位置,作为牵动全局的大事来抓,要求依托公安大数据“抄底”战法,继续深入开展命案积案攻坚专项行动。在“云剑—2020”行动中,芮城县公安局局长李建刚要求刑警大队对历年未破命案积案进行重新研判、摸排,以便查找线索;对所有命案积案的物证进行重新整理、检验、鉴定、比对,以便寻找有价值的物证。在刑警大队大队长杨亚辉的带领下,刑侦中队全身心投入对历年未破命案积案现勘资料、尸检笔录的研判及物证整理工作中,并实行一案一柜,建立详尽的命案物证资料档案。刑警大队法医张冲在对这起案件进行重新整理时,从中发现了关键物证。这个物证在1997年对案件的侦破没起到帮助,但随着技术的发展,时至今日这个物证却至关重要,如果比对成功,它可以直接锁定犯罪嫌疑人。张冲第一时间向刑侦中队中队长高世孝汇报了这个突破性的发现。局长李建刚获悉后,很是兴奋,安排高世孝、张冲及命案攻坚专班民警卢晓南连夜将物证送往省公安厅检验。技术上虽然成功了,但经过“大数据”比对并没有发现符合的人员。
时间来到了今年的4月中旬,一个叫王某玉的50余岁流浪者在那段时间被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送到救助站点,他的有关信息进入了“大数据”。4月17日,当省公安厅科技处再一次进行比对时,王某玉比对成功,被警方锁定。当天夜里,杨亚辉连夜带领刑侦一中队队长任涛、民警卢晓南等前往河南洛阳市,将嫌疑人抓获归案。经审讯,王某玉承认自己就是芮城县学张乡水峪村村民王某民,并对故意杀害蔡某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受困心魔23载
任涛告诉记者,在办案过程中,他们了解到王某民从小家境贫寒,但是天资聪颖,在学校时学习成绩优异,凡事喜欢刨根问底,追问个为什么。高中毕业后他回到家里,闲暇时爱好鼓捣发明个东西。有村民说,很早以前王某民还研究做出简易的飞机模型,并登上附近山坡亲自试飞,也曾因此受伤。如果不是23年前犯下的那起命案,也许王某民的人生将大不一样。
提起23年前的那起命案,王某民回忆说,1997年2月,他当时特别想要一辆摩托车,买一辆摩托车大概需要7000余元,自己没有经济能力便计划抢一辆。经过周密计划和踩点,他选定在水峪村和蔡村之间的路上作案。考虑到自己身材瘦小,作案时没有胜算,再加上预备的抢劫工具是一把自制土枪,一次只能打出一发子弹,王某民便随身携带了一把杀猪刀。1997年3月1日夜里,他守在踩点将近一个多月的地方,夜晚11时看到有人骑着摩托车过来,他瞅准时机打了一枪,将人打晕后,持刀杀害。他也是后来才知道被杀害的是联防队员蔡某民。
落网后,王某民告诉民警,23年来的每一天,他都过得不踏实。起初的日子他始终关注公安民警的动向,经常梦见自己被抓,整日患得患失。在芮城警方提供的物证里,记者看到了民警在王某民老家搜查到的大量纸张照片。上面写下的很多文字记录了他那段时间所受的心理折磨,“今天在村里看到两个警察,他们是不是来抓我的”“昨晚梦见上街去买东西被警察抓住,最近我不能上街买东西”……因为害怕有一天东窗事发,王某民干什么事都心虚,经常外出晃荡,也不敢和别人过多交谈,整日受困于自己的“心魔”。也正是因为如此,他至今未婚,生活过得穷困潦倒。2014年父母去世后,他便彻底离开芮城,由在外地谋生的兄弟姐妹轮流照看,但因其经常外出流浪,所以在每一个地方都待不长久。被芮城警方抓获后,他说“这下踏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