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新荣公安分局:利用大数据战法成功侦破18年以上的命案积案5起

高科技练就"千里眼"

大数据搭起"顺风耳"

大同市公安局新荣分局利用大数据抄底战法110天成功侦破18年以上的命案积案5起,并协助外省市侦破命案积案2起,命案积案侦破数量创该局历史之最,命案积案侦破率绝对数排名全市第一。

2018年以来,大同市公安局党委始终把命案必破和积案攻坚作为突出重围、走在前列的重要抓手之一,全市公安机关牢固树立大数据理念,强化大数据思维,切实转变侦查理念,深度运用大数据抄底战法,努力构建数据驱动、多侦联动的合成作战新模式,不仅在大数据的深度应用上取得了明显成效,而且直接提升了命案侦破工作的“命中率”。截至目前,全市命案现案连续三年保持“快侦快破、发一破一”,破案绝对数持续领跑全省。

新荣区位于大同市最北部,与内蒙古、河北接壤,辖区人口10万余人,公安分局也是全省比较偏远的一个小分局,全局民警仅120余名。今年以来,按照公安部、省、市云剑行动的安排部署,新荣公安分局对命案积案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研判,并以大数据抄底,把案件中人、地、物、事、网等基础信息要素和吃、住、行、消、乐等基本活动轨迹整合为侦查破案的重要资源。在实战中发现问题,在实战中强抓基础,在实战提升能力,在实战中淬炼作风,坚持实战导向,以大数据规模应用和深度应用为牵引,既是新荣公安侦破命案积案的“杀手锏”,也是全区公安工作突飞猛进的“助推器”。今年以来,通过深度运用大数据抄底战法,坚持现场必复勘、案卷必复核、线索必复查、群众必回访、情报必研判、数据必补全“六必原则”,经过110天的连续奋战,先后破获了1995年邱某军故意杀人案、1998年谭某被故意伤害致死亡案、2000年陈某春被故意伤害致死亡案、2001年孙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和2002年高某荣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并协助外省市侦破命案积案2起。命案积案侦破数量创该局历史之最,命案积案侦破率绝对数排名全市第一,小分局作出了大贡献。

对每一起命案积案,分局党委都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案件分析研讨会,并成立专案组确定每一起案件的责任民警。特别是在案件侦破中,专案组民警充分利用公安部云搜索等大数据平台精准研判,充分发挥山西公安大数据优势,坚持大数据抄底、数据侦查工作理念,高度融合“传统摸排+科技支撑”两大手段,从现代科技应用入手,拓展命案积案侦破路径,科技助力、强力攻坚,再次体现了公安大数据的强大实战效能。

案例之一:

人像比对显原形 终结25年逃亡路

——1995年邱某军故意杀人案

1995年11月1日,犯罪嫌疑人邱某军在大同市新荣区上深涧乡北辛窑煤矿因琐事与该矿工人李某发生口角。之后,李某被邱某军持锐器杀死,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邱某军一直潜逃。

从云剑行动部署开展以来,新荣分局一直对邱某军故意杀人案重点经营,通过大数据平台研判,在一次次的分析研判被否定后,通过大量的调查走访和人像比对,新荣公安分局在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通过人像对比发现人口数据库中一名曹姓男子与邱某军高度一致。经过进一步大数据抄底、DNA等数据分析研判,专案组确定犯罪嫌疑人邱某军已将身份改变为曹某,并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定居。2020年7月8日12时,专案组民警连续三日蹲坑守候,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窝铺村一饭店内将犯罪嫌疑人邱某军成功抓获。邱某军对自己杀死李某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案例之二:

咬定青山不放松 22年前命案告破

——1998年谭某被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1998年9月23日晚,谭某因经济纠纷与他人发生口角并被他人用酒瓶、砖头打伤,后谭某被从饭店带至外野地再次被进行殴打致其死亡。

1998年谭某被他人故意伤害致死,由于当年办案条件的限制,没有确定犯罪嫌疑人。专案民警通过大数据平台逐一找到当年证人,多次询问。由于关键证人被当年血腥的现场惊吓过度,查找嫌疑人工作一度停滞不前。专案民警毫不气馁,坚持不懈的寻求其他证人。经过反复比对,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哥哥的身份信息。通过核查,在市局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刘金某的真实身份。2020年6月6日凌晨3时,犯罪嫌疑人刘金某在内蒙古集宁市皮革城移民小区被抓获,22年前的命案随之告破。

刘金某被抓获后交待,案发后逃跑化名刘某,一直使用该身份在集宁市生活。刘金某对自己伙同他人将谭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专案民警正在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进行进一步调查。

案例之三:

改变身份也枉然 20年逃犯终落网

——2000年陈某春被故意伤害致死亡案

2000年9月27日16时, 四川广元籍工人廖洪某与同在煤矿打工的本村村民陈某春发生争执,廖洪某用宿舍外面的砖头打在陈某春的头部,后陈某春被老乡搀扶回宿舍在联系车辆送往医院救治过程中于19时死亡,廖洪某作案后一直潜逃。

专案组民警结合刑事技术、情报研判等侦查手段,进一步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并先后赴四川省广元市、德阳市、成都市、新疆哈密、朔州市等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对当年的证人进行询问,廖洪某案发后于2006年返回原籍重新申请了一个户口。通过信息梳理及受害人家属提供信息,专案组准确掌握了廖洪某的信息,并了解到其在新疆哈密地区打工。2020年5月19日,在得到廖洪某已经返回原籍的信息后,专案组民警冒着疫情再赴四川广元并成功将其抓捕,廖洪某对自己伤害致死陈某春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例之四:

老传统新手段并用 案发19年水落石出

——2001年刘显某被故意伤害致死亡案

2001年6月2日中午,犯罪嫌疑人孙某同被害人刘显某在饮酒期间因索要100元欠款发生争吵,孙某将刘显某头部打破,下午三点左右,孙某又用脚踢刘显某头部、腹部等部位。6月4日刘显某救治无效死亡。经尸检检验鉴定,被害人刘显某系因外伤致颅骨骨折,硬膜处血肿压迫生命中枢死亡,后孙某一直在逃。

通过对刘显某被故意伤害致死案案卷进行分析研判,民警发现案发当年虽然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为孙某,但没有他们身份的进一步确认。随后专案民警通过研判调查孙某的确切身份,并对其妻子和儿子的相关信息进行研判。通过与受害者刘显某原籍派出所、亲属联系,确认了受害者的身份信息。专案组通过各种分析研判得到了犯罪嫌疑人孙某已于最近潜回大同市并与其妻子一起居住的信息,并确定了其落脚之处。由于案发时间已达19年之久,孙某的体貌特征变化较大,加上疫情原因嫌疑人戴口罩无法准确的辨认出嫌疑人,抓捕难度较大。4月9日早7时许,专案组民警经过多日蹲守确定了嫌疑人孙某,并在其居住楼下成功抓获,孙某对自己故意伤害刘显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例之五:

大数据抄底旗开得胜

亡命天涯18载“回家”

——2002年高桂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2002年11月18日晚,犯罪嫌疑人高桂某在新荣区花园屯煤矿宿舍与同在该矿打工的四川籍工人李某成喝酒时因口角发生争执,高桂某用木墩及拳脚击打李某成致其倒地,22日,李某成经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高桂某一直在逃。

全省命案积案攻坚行动开展以来,新荣公安分局将2002年高桂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一案列为第一攻坚重点对象,从全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分局党委专门组织召开会议对命案积案进行认真梳理研判,刑侦大队充分发挥大数据抄底战法,在历年侦查工作的基础上,精心研判发现了犯罪嫌疑人高桂某的蛛丝马迹。疫情期间,专案组和市局对接,3月4日,赶往高桂某的原籍甘肃省陇南市进行调查。通过进一步研判和分析,证实高桂某于案发后在原籍已经改变身份为高廷某,一直在新疆库尔勒市藏匿,专案民警立即赶到新疆库尔勒市进行抓捕。通过在新疆库尔勒市多日蹲守,于3月19日在库尔勒市将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高桂某抓获。

案例之六:

攻坚克难显担当 大同公安威名扬

——两起外省命案逃犯在大同被一举擒获

在抓好本地命案积案侦破工作的同时,分局对本地籍其他外省市命案逃犯同步进行分析研判。2020年3月22日,河北省张家口市公安局民警来到新荣公安分局,希望分局协助研判并抓获阳原县2009年命案逃犯邵某福。分局根据张家口市公安局提供的邵某福岳父岳母在新荣区居住的线索,立即赶往其岳父母家中。以疫情核查的名义进行调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邵某福的活动轨迹。3月23日早上,新荣公安分局制定详细的抓捕方案,将犯罪嫌疑人邵某福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邵某福对伙同他人于2009年7月15日在阳原县井集镇一泵房抢劫保险柜并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述了同案犯的真实身份。3月24日,张家口市公安局根据邵某福的供述,在朔州市抓获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

新荣公安分局还对辖区一起内蒙古包头市公安局昆都仑分局2014年的命案积案在逃人员许某文进行研判,通过近二十天的调查排摸,掌握了犯罪嫌疑人许某文已经潜逃回新荣区的信息。2020年4月20日晚7时许,经过蹲坑守候,抓捕民警在新荣区开元南街将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人许某文成功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