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马被指侵权嵩山少林寺!后者申请了666个“少林”商标

近日,嵩山少林寺的一封声明,让其与森马服装公司的商标侵权纠纷引发社会关注。
9月1日,嵩山少林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少林资管”)发布声明称,森马未经授权将“少林功夫”用于服装标签及商品名称,已经构成对少林寺知识产权的侵犯。同时少林资管注意到,近期在商业领域针对少林寺保护性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时有发生。针对这一情况,其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开展相关法律行动。
事发后,森马服装公司并未在公开渠道发声。17日,记者致电森马公司总部(上海),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公司正与少林资管私下协商,“结果暂时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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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P资料图。2019年2月22日,上海,森马服饰店。
事件:
少林寺官网发布声明
称森马服饰涉嫌“侵权”
9月1日,嵩山少林寺在官网发布一则声明,嵩山少林寺唯一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少林资管表示前期接到投诉,森马Semir各线下实体店以及多个电商平台上的森马网店均在销售“Semir国潮跨界合作-国潮少林功夫森马”系列服装,未经授权将“少林功夫”用于服装标签及商品名称,森马公司从未事先书面向少林寺提出意向,少林寺方面对此也一无所知。
声明称,森马公司在沟通后仍坚持己见,重新将上述侵权服装在各平台网店和实体店上架销售。沟通无果后,少林资管认为,中国嵩山少林寺是注册商标“少林功夫”(注册号:15647839)在服装类商品上的所有权人,森马公司未经少林寺及该司授权,擅自将“少林功夫”商标使用于自己公司的服装商品及广告宣传上,已经构成对少林寺知识产权的侵犯;
此外,森马公司设计并生产、销售上述所谓“森马×少林功夫”联名款服装的行为,易使消费者误认为上述服装商品是少林寺授权联名产品或者与少林寺及相关合作单位存在特定联系,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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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发出后,森马服装并未在公开渠道回应此事。9月17日,南都记者致电森马上海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已与嵩山少林寺方面私下协商,“结果暂时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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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曾出现的“森马X少林功夫”的海报
记者注意到,截至9月17日,在多个平台上的森马网店已无法找到“少林”“功夫”等关键词的系列服装。
背后:
嵩山少林寺二十三年间
申请了666条商标
记者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发现,从1997年至2020年9月17日,嵩山少林寺共申请了666个商标,围绕商标做了全方位布局。
这些商标包括“少林生活”“少林印象”“SHAOLIN CHANGONG”等等,品类含有家具; 塑料包装容器; 未加工或半加工贵金属; 首饰盒;体育活动器械;服装;内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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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注册系列商标,嵩山少林寺为保护知识产权,也曾多次对簿公堂。裁判文书网显示,2018年,嵩山少林寺提请广东天马果饮品有限公司注册和使用的“少林”商标无效。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商评委关于天马果公司使用近20年的“少林”商标无效的裁定。
不过,嵩山少林寺也曾因为“涉嫌误导”被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
2004年8月17日,少林寺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第4224993号“少林藥局SHAOLIN MEDICINE”商标(简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方便面、咖啡、茶、糖、食用王浆(非医用)等。
2006年9月5日,商标局作出ZC4224993BH1号《商标驳回通知书》,以申请商标用于指定商品上缺乏显著特征,且易导致消费者误认为由,驳回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2009年8月10日,商标评审委员会再次驳回嵩山少林寺的申请。
嵩山少林寺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第(一)项 之规定,判决: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第21210号决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0年11月公布的终审判决书显示,综合考虑少林药局的历史沿革及作用,申请商标使用在茶、咖啡等商品上,易使消费者认为上述商品来源于药局,其中可能含有药用成分,从而对商品的性能等产生误认,进而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另外,因商标具有个案性,少林寺所述“药王”等商标获准注册,应准予申请商标注册的主张,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