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举史》:探寻中国科举考试的渊源与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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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举史
节选第六章第二
惟变科举为第一义”: 清中后期科举
历史的长河不息地奔腾,涛飞浪卷,汹涌澎湃,挟千年风云,淘万古泥沙,历史上任何制度都将显露庐山真面目,优点和弊端都将逐渐显露出来,尤其是八股取士所导致的“所举非所用,所用非所举”的弊端非常明显地暴露出来,八股取士逐渐成为清代中后期批判科举的焦点,变通科举成为有识之士的迫切期望。革新历史制度的弊端,或者是试图使历史制度继续存在,或者是希望从制度层面上消解这一制度,从而建立新的历史制度取而代之。清代中后期科举制度革新使其同样面临着这两种选择,即或者是在传统取士范围内对科举考试内容进行调整,制度进行完善,或者是进行与发展新式教育发展相关的考试内容与考试制度的变革,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新的教育与考试制度。
一、积重难返的弊端
为了维护科举作为“抡才大典”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清代制定了细密苛严的科举条例,以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而影响其公正与公平。然而,清代又是科举弊端暴露最充分,科场舞弊层出不穷,科场大案接连出现的朝代。
清代科举成为士人仕进的主要途径,康有为说:“束之极隘,驱天下出于一途,标之甚高,使清班必由此出。得之累资格,则可任台司封疆;失之为举贡,亦分任守令教佐。”秀才、举人和进士是既是身份地位的象征,也是荣华富贵的代名词,这促使士人终身皓首穷经,殚精竭虑,甚至不惜冒身家性命,企求通过舞弊实现金榜题名的梦想。
清代科场最常见的作弊手法是夹带、传递、冒籍和枪代。比如,乾隆十七年(1752)举行恩科乡试,各省奏报夹带舞弊者极少,惟有四川总督策楞搜出夹带十九名,照例发落。对此,乾隆帝谕令军机大臣:“此非蜀士之犯科者独多,而他省士子概能奉法自爱也。察弊之道,实心行之,其弊自见,应以虚文,则见犹弗见耳。”
夹带如此,传递舞弊也不少见。乾隆年间,在京城附近一带还出现了专门提供考试舞弊服务的人员,他们往往与贡院的巡绰和号军进行内外勾结,为考生传递各种信息。乾隆五十二年(1787),礼部对此详细描写:“京城举场附近地方,近科以来,闻有积惯奸徒窝藏枪手,专为场内代倩文字。而不肖举子勾通外场巡绰兵役及闱中号军,将题目走漏消息,用砖块等物掷出墙外。及至文字做就,或遥点灯竿,连放爆竹,或将驯养鸽鹞远远纵放,作为记号,预行指定地方,以便关通接递,仍用砖块等物掷入场内,最为积弊。”府、州、县试的传递之风也十分盛行,据《明斋小识》卷二《嘲传递》载: 黄潼鲤主考时十分严格,使“接递者慌失题纸文不得进,高才生竞呼负负,草率涂写而出”。
更为严重的是考生和入场的考官串通作弊,最常见手法为通关节。所谓通关节就是“用字眼于卷中,以为识别者”。又称为“用襻”。钟毓龙先生在《科场回忆录》中说:“襻者,随举两字,约定卷中之第几行,其上面之第几格必用某字,下面之第几格必用某字,如衣之有襻,故曰襻也。所以必用两字者,仅用一字,防其偶同,用两字则无讹矣。此等襻字,皆由誊录生拟定而交与考生,名曰‘送襻’。誊录生所承揽者,不止一人,从其同也。考卷每一场盈万,然誊录生亦数十人,各有各襻,互相合作,故觅取亦易,此为誊录生额外得财之一法。惟考生进场后,必先于卷上将此两字预填于所约之某行某格中,而随即点去之,以免遗忘。” 通关节往往与贿赂、巴结权贵等联系在一起,成为清代科场影响最为恶劣的作弊手法。清廷对此进行严厉打击,查处了多起以这种方式舞弊所引发的科场大案。
顺治十四年(1657)的丁酉顺天乡试,翰林院侍读曹本荣为主考官,侍讲宋之绳为副主考,大理左右评事李振邺、张我朴,国子博士蔡元禧、行人司行人郭浚等14人为同考官。虽然李振邺等人“虽未必尽纳财贿,而欲结纳权贵以期速化,揽收名下以树私人,其用心则同也”,但是由于名额有限,结果出现“爵高者必录,爵高而党羽少者乙之;财丰者必录,财丰而名不素布者又将乙之”。李振邺更是毫无顾忌,在外所通关节达25人之多。而要数千份试卷中寻获与自己通关节考生的试卷,十分困难。李振邺“以亲随有奚童名灵秀者,颇黠慧,遂手画蓝笔一纸,托秀寻对,一一具见,止中五名,外二十人不中”。发榜以后,录取田耜、邬作霖为举人,京官三品以上子弟都榜上有名,舆论一片哗然。李振邺等还四处炫耀:“某某,我之力也;某某本不通,我以情故,得副车也;某某,我极力欲中,无如某老中隔何也。”信天翁: 《丁酉北闱大狱记略》。刑科给事中任克溥上奏以后,顺治立即派人严查。审理结束之后,顺治帝大开杀戒,李振邺、张我朴、蔡元禧、陆贻吉、项绍芳、田耜、贺鸣效等7人被斩首,其父母、兄弟、妻子、儿女等共有108人被流放尚阳堡,家产入官。正副主考官曹本荣、宋之绳因负有领导不力的责任,官降五级,仍留原任。同考官郭濬虽然没有被处死,但十二月病死监狱。事后,还查处了与此次舞弊有牵连的多名官员。经历了半年之久的科场大案至此终于画上了句号。这是满洲贵族入主中原以来处理的第一起科场大案。
同年八月,江南乡试发榜后,社会舆论一片哗然。由于此科有以《论语》“贫而无谄”一章为题,有人以写成《黄莺儿》词来嘲讽考官:“命意在题中,轻贫士,重富翁。‘《诗》云’‘子曰’全无用。切磋欠工,往来要通,其斯之谓方能中。告诸公,方人子贡,原是货殖家风。”江宁书肆也刊刻出版无名氏编的杂剧《万金记传奇》来讽刺主考官,这个杂剧的标题就将主考官方犹的“方”字去一点为“万”,钱开宗的“钱”字去偏旁为“金”,剧情详细描写了他们受贿通关节的种种丑态。《黄莺儿词》和《万金记传奇》传到了京城,顺治帝获知后龙颜震怒。十一月二十五日,工科给事中阴应节奏劾江南主考:“江南主考方犹等弊窦多端,榜发后,士子忿其不公,哭文庙,殴帘官,物议沸腾。其彰著者,如取中之方章钺系少詹事方拱乾第五子,悬成、亨咸、膏茂之弟,与犹联宗有素,乃乘机滋弊,冒滥贤书。”顺治帝下诏严查。至顺治十五年(1658)十一月二十八日,清廷发布上谕,宣布了对这起科场案的处理结果:“方犹、钱开宗差出典试,经朕面谕,务令简拔真才,严绝弊窦,辄敢违朕面谕,纳贿作弊,大为可恶。如此背旨之人,若不重加惩治,何以儆戒将来?方犹、钱开宗俱着即正法,妻子家产,籍没入官。叶楚槐、周霖、张晋、刘廷桂、田俊民、郝惟训、商显仁、李祥光、锒文灿、雷震声、李上林、朱建寅、王熙如、李大升、朱、王国桢、龚勋俱着即处绞,妻子家产,籍没入官。已死卢铸鼎,妻子家产亦着籍没入官。”结果,这次江南乡试的正副主考官、同考官全部被处死,多名考生被流放,十分惨烈。
虽然在如此残酷的镇压之下,清代科场出现了“一时人心大震,科场弊端为之廓清者数十年”的局面,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根除科场舞弊。康熙三十八年(1699),顺天乡试“所中大臣子弟居多”,落第考生十分不满。江南道御史鹿祐上奏:“顺天乡试正副考官修撰李蟠、编修姜宸英等,以宾兴论秀之典为纵恣行私之地,实为有玷清班,请立赐罢斥。”社会以“老姜全无辣味,小李大有甜头”。加以嘲讽。康熙令九卿詹事科道会同严查,将李、姜二人革职下狱。后来姜宸英病死狱中,李蟠谪戍关外。
康熙五十年(1711)辛卯科江南乡试,正主考官为副都御史左必蕃,副主考官为翰林院编修赵晋。发榜以后,以刘捷为解元,苏州中式者13人,其余多是扬州盐商子弟。落第士子群情激愤,认为赵晋与总督噶礼通同贿卖关节。九月二十四日,苏州生员千余人聚集于玄妙观,推举廪生丁尔戳为首,请人将财神像抬入府学,锁之于明伦堂上,并且作歌谣嘲讽考官。其中一幅最为有名的对联:“左丘明两目无珠;赵子龙一身是胆”,以指两位考官的姓。还有人用纸糊贡院的匾,将“贡院”二字改为“卖完”。
这起舞弊案的案情非常复杂,不但主考官与考生通关节舞弊,两江地区的最高长官两江总督噶礼、江苏巡抚张伯行、前任安徽巡抚叶九思均卷入其中,清廷两次派遣钦差大臣前往调查,江宁织造曹寅、苏州织造李煦多次密奏,至康熙五十二年(1713)才基本调查清楚: 安徽歙县的徽州盐商吴荣赞的儿子、贡生吴泌在考试前与考官通关节,定下“其实有”三个字为字眼,通过门生员炳转送安徽巡抚叶九思,请求他关照。叶九思将字眼交给同考官、泾县知县陈天立,由他转交给副主考赵晋。入场后,吴泌试卷分在同考官、句容县知县王曰俞房内,即由他负责批阅。陈天立凭关节查到吴泌试卷,并串通王曰俞将吴泌的试卷作为荐卷,由赵晋录取吴泌。扬州考生程光奎是两淮盐商,与副主考赵晋、同考官山阳知县方名本来就认识,互相串通订立关节。同考官方名根据关节将程光奎试卷推荐给副主考赵晋,由他录取。吴泌招供自己在考试结束后,送给叶九思五千两银子,并请叶九思转送给赵晋金子三百两。程光奎除代同考官方名偿还800两银子债务外,也送给赵晋金子300两。然而,赵晋只承认受贿300两黄金。在严厉审问下,李奇终于承认300两金子是赵晋让他交给了泾县知县陈天立,请他转交给总督噶礼的。
至康熙五十二年正月,清廷宣布了最后的判决结果,噶礼革职,张伯行革职留任,其他涉案人员基本维持了第二任钦差的审结意见:除叶九思病故、陈天立自缢外,其余分别按律定罪,副主考赵晋和同考官王曰俞、方名三人,俱斩立决;程光奎、吴泌、席玕三名考生,以及余继祖、员炳、李奇三位参与贿卖作弊者,一律绞监候,秋后处决;主考官左必蕃因失察被革职。至此,历时两年多、案情牵涉多封疆大吏的康熙辛卯科场案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
同一天,清廷还宣布了福建乡试舞弊案的同考官吴肇中和其他涉案人员判决结果,“又议福建科场贿通关节之同考官吴肇中,应拟斩立决;夤缘中式之王汤三、说事通贿之林英应拟绞监候;正考官检讨介孝瑹、副考官工部主事刘俨失于觉察,应革职。从之”。同年二月,康熙帝还宣布了几起科场案的判决结果。康熙五十年顺天乡试中式第一名解元查为仁由其父亲查日昌请人代考,查日昌因为贿买书办,传递文章。事发后,脱逃后被抓获,应处以斩监候。查为仁舞弊是受他父亲的指使,逃脱后被抓。其书役龚大业收受贿赂,传递文章,判处绞监候。代查为仁作文的举人邵坡革去举人,杖徒。失察之监察御史常泰、李弘文罚俸一年。同时,刑部审结康熙五十年顺天乡试周启托周三请人代笔,串通誊录、受卷所役吏通同作弊一案,清廷的最终判决是: 周三、周启身系奴仆,肆行贿赂,紊乱科场大典,情罪可恶,处以斩立决。李嶟瑞、杨笃生、阿迩赛、石芳柱、陈勋等系考场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全部革职。说事通贿之谈汝龙、高岳,受赃之誊录所书吏阿亮公、受卷所书吏钱灿如,判处绞监候。代周启作文之王廷铨杖徒。
尽管严厉打击舞弊,但正如康熙帝所言:“乡会试皆抡才大典,关系紧要。今见考试官不遴取真才,止图贿赂,夤缘作弊者渐多。”至雍正朝,考官与考生串通舞弊并未减少,甚至还有愈演愈烈之势。雍正十一年(1733),河南学政俞鸿图在主持院试时,公开卖生员,被河东总督王士寯列款纠参。次年二月,清廷将俞鸿图判处斩立决。之后,雍正帝再次警告了各省学政,主持考试时要公正,他说:“今观俞鸿图赃私累万,则各省学政之果否澄清,朕皆不敢深信矣。盖学政与督抚同在一省,学政之优劣,督抚未有不深知者,只因督抚有所请托分润,代为隐瞒,朕复何从而知之?嗣后,各省若有考试不公、徇情纳贿者,经朕访闻,除将学臣从重治罪外,该督抚亦必照溺职例严加处分。”
乾隆十七年(1752)恩科会试时,监试御史蔡时田行李内搜出两张关节纸条,外帘监试御史曹秀先认出为其侄儿、举人曹咏祖的笔迹,蔡时田和曹咏祖串通舞弊。清廷在将蔡时田、曹咏祖斩决之外,对于御史曹秀先一并交部严加议处。
为了严肃科举考试的考风考纪,乾隆帝对于八旗子弟闹考也严厉惩处。乾隆二十三年(1758),应顺天院试的八旗子弟因学政庄存与监考严格,心怀不满,以海成为首考生在交卷时大闹考场。乾隆帝对八旗子弟进行覆试,结果还有多人舞弊被查。审结后,乾隆帝发布上谕:怒斥带头闹考的八旗子弟海成,称其为满洲世仆中的“败类”,称“断不可留矣,因降旨将伊正法”。其他涉案的八旗子弟均受到发配或永远不准考试的处罚。
清代中后期,科场舞弊不仅没有因清廷实施严刑峻法而减少、收敛,反而是越来越严重。道光时期科场舞弊也是有增无减,有的考官不直接赴贡院锁院,而是居住在外面,而士子纷纷前往夤缘干谒,拜为师生,私通关节。徐珂在《清稗类钞》中说:关节“大小试皆有之,京师尤甚,每届科场,送关节者纷纷皆是。或书数虚字,或‘也欤’或‘也哉’或‘也矣’,于诗下加一墨圈者给银一百两,加一黄圈者金一百两。”咸丰年间,“递条子”的通关节手法特别盛行,薛福成在《庸盫笔记》中说:“条子者,截纸为条,订明诗文某处所用之字,以为记验。凡与考官、房官熟识者,皆可呈递,或辗转相托而递之。房考官入场,凡意所欲取者,凭条索之,百不失一……当咸丰之初年,条子之风盛行,大庭广众中不以为讳。敏给者常制胜,朴纳者常失利,往往有考官夙所相识,闱中不知而摈之,及出闱而咎其不递条子者。”
咸丰八年(1858)戊午科顺天乡试舞弊案即是主考官接收条子所引发的科场大案。此科放榜后,议论蜂起,“优伶亦得中高魁矣”,即认为作为戏子的平龄也能高中。咸丰帝令载垣、端华、全庆、陈孚恩等前往查办。尽管平龄并非戏子,但是覆勘试卷时,发现平龄试卷有多处问题,除他之外,还查出50本有问题的试卷。咸丰皇帝认为主考、同考各官“荒谬已极”,将正主考柏葰先行革职,副考官朱凤标、程庭桂暂行解任。后来,又查出主考官、大学士、军机大臣柏葰听受嘱托、副考官程庭桂收受条子罪证。咸丰九年(1859)二月十三,清廷发布上谕:“柏葰着照王大臣所拟,即行处斩,派肃顺、赵光前赴市曹,监视行刑,已革编修浦安、已革举人罗鸿绎、已革主事李鹤龄均着照例斩决,以昭炯戒。副考官户部尚书朱凤标,于柏葰撤换试卷,闱中并未查询,出场后又不即行参奏,若照旧例办理,知情徇隐,即应治罪,即止于失察,亦应研讯。惟阅其供词,尚无知情情弊,谅朱凤标亦不敢公然徇纵,着从宽即行革职。同考官、降调编修邹石麟为已革举人平龄更改朱卷,实属违例,着革职,永不叙用。”此外,还有多人受到惩处。柏葰是中国科举史上死于科场案的级别最高的官员。
尽管苛严的科场条例前所未有,残酷的科场大案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给舞弊者以威慑,但是至清代中后期出现科场案查处越严厉,考试舞弊的手段越来越巧妙和多样,案情也越来越严重。这从一个角度可以说明,科举制度的合理内核——公正、公平原则在清代中晚期的政治、社会条件下已经很难维系了,科举必将随着清代政局的急剧震荡而发生变革。
自清初起,清廷沿用明制以八股文取士的做法即招致众多学者的批判,而明末清初启蒙思想家的批评最为典型。
顾炎武认为科举无法选拔真才实学者,他说:“今则不然,合天下之生员,县以三百计,计不下五十万人,而所以教之者,仅场屋之文。然求其成文者,数十人不得一,通经知古今,可为天子用者,数千人不得一也,而讼逋顽,以病有司者,比比而是。”不仅如此,顾炎武认为科举败坏士子的学风,他们武断乡里,勾结胥吏,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他说:“天下之患,莫大乎聚五方不相识之人,而教之使为朋党。生员之在天下,近或数百千里,远或万里,语言不同,姓名不通,而一登科第,则有所谓主考官者,谓之座师;有所谓同考官者,谓之房师;同榜之士,谓之同年;同年之子,谓之年侄;座师、房师之子,谓之世兄;座师、房师之谓我,谓之门生;而门生之所取中者,谓之门孙;门孙之谓其师之师,谓之太老师。朋比胶固,牢不可解。书牍交于道路,请托遍于官曹,其小者足以蠹政害民,而其大者,至于立党倾轧,取人主太阿之柄而颠倒之,皆此之繇也。故曰:废天下之生员,而门户之习除也。”
顾炎武认为科举以八股取士,让士子以为背诵数十篇八股文即可攫取功名,结果是绝大多数士子应试终生,依然落第而终。他说:“时文之出,每科一变,五尺童子能诵数十篇而小变其文,即可以取功名,而钝者至白首而不得遇。老成之士,既以有用之岁月,销磨之场屋之中;而少年捷得之者,又易视天下国家之事,以为人生之所以为功名者,惟此而已。”他认为八股取士不仅无法选拔出治国安邦之才,更不能抵御外侮。他说:“故败坏天下之人材,而至于士不成士,官不成官,兵不成兵,将不成将,夫然后寇贼奸宄得而乘之,敌国外侮得而胜之。”顾炎武将八股取士之危害与秦之“焚书坑儒”相比较,他说:“昔人所须十年而成者,以一年毕之;昔人所待一年而习者,以一月毕之。成于剿袭,得于假倩,卒而问其所未读之经,有茫然不知为何书者。故愚以为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材,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但四百六十余人也。”因此,在他看来,用八股文取士的危害性,远远大于秦始皇焚书坑儒。
尽管顾炎武对科举,尤其是对八股取士有非常严厉的批判,甚至提出“请一切罢之,而别为其制”。他这里说“罢之”即废生员之制,将其作为改革八股取士制度的突破口,以辟举之法和生儒之制取而代之,以达到釜底抽薪之效,彻底废除八股取士制度。他提出:“必选夫五经兼通者而后充之,又课之以二十一史与当世之务而后升之。仍分为秀才、明经二科,而养之于学者,不得过二十人之数,无则阙之。为之师者,州县以礼聘焉,勿令部选。如此而国有实用之人,邑有通经之士,其人材必盛于今日也。”很显然,顾炎武提出的主张是要以经史知识取士,而不是八股文;要以学校选士,而不是科举考试。
黄宗羲提出清政府设科取士意在牢笼士子,并不是为了选拔人才,反而是败坏人才。乡会试头场虽然要求考生写七篇八股文,但首篇是关键,其余六篇都是衍文。写作八股文要合符规定,否则视为离经叛道。然而,每科中额稀少,士子为获得赏识,不断揣摩主考官之意旨,无法潜心读书。他说:“今日科举之法,所以破坏天下之人才,唯恐不力。经、史,才之薮泽也,片语不得掺入,限以一先生之言,非是则离经畔道。而古今之书,无所用之。言之合于道者,一言不为不足,千言不为有余。限之以七义,徒欲以荒速困之,不使其才得见也。二场三场,置之高阁,去取止在头场。头场之六义,亦皆衍文,去取定于首义。牢笼士子,以循故事,卷数既烦,摘其一字一画之讹,挂于墙壁,以免过眼,其恶士子,甚于沙石……三年之中,一岁一科,士子仆仆以揣摩主文之意旨,读书更在何日?凡此节目,人才焉得而不破坏乎?……以取士而锢士,未有甚于今日者也。”
不仅如此,黄宗羲认为在八股取士的驱动下,为获取功名,士子们心思全部专注于背诵程墨,揣摩拟题,经史之书反而被束之高阁,至于品行修养、兵农钱谷等切于民生日用之学被荒废。一旦侥幸及第,便以为读书之事已毕,士子耗尽毕生精力学习的八股文成为猎取功名的手段。在黄宗羲看来,如果用八股文取士,古代的才学之士都很难考取,他说:“今也不然。其所以程士者,止有科举之一途,虽使古豪杰之士,若屈原、司马迁、相如、董仲舒、扬雄之徒,舍是亦无由而进取之,不谓严乎哉!一日苟得,上之列于侍从,下亦置之郡县;即其黜落而为乡贡者,终身不复取解,授之以官,用之又何其宽也!严于取,则豪杰之老死丘壑者多矣;宽于用,此在位者多不得其人也。”黄宗羲还认为科举的出现,对学术是毁灭性的打击,他说:“举业盛而圣学亡。举业之士,亦知其非圣学也,第以仕宦之途寄迹焉尔。”
在严厉抨击以八股取士的同时,黄宗羲提出以改革科举之法为中心的选士制度。他认为科举考试的内容与方法应仿朱子“学校贡举私议”之设想,考试分经、子、史、时务策四场进行,均不以八股文为考试文体,并提出三场的考试内容改革,即第一场考经义,第二场试论、表、判,第三场策五道。
任源祥、陆世仪、邵长蘅、魏禧等都严厉批判八股取士,主张废八股文,用策、论取而代之。然而,士子寒窗苦读,少有政治历练,甚至生活阅历都相当欠缺,故而他们在论、时务策所表现的只能多是书生意气,难有政治见解。不仅如此,因科举事关其前途命运,有的士子还可能为能实现金榜题名的梦想而揣摩迎合考官政见,乃至在论、时务策中暗藏关节,考官勾结,论、时务策难以发挥其作用。加之,论、时务策没有固定的结构,考官无法掌握阅卷标准。因此,尽管批评八股文的声音不绝,明清科举考试却长期将其作为考试文体。
直至康熙二年(1663),八股文的地位才发生动摇。是年八月,清廷议准:“停止八股文体,乡会试以策论、表、判取士,分为二场,第一场试策五道,第二场《四书》论一篇、经论一篇、表一道、判五条。”自三年(1664)甲辰科会试起,科举停用八股文。仅仅实行了一科会试,恢复八股文的呼声即起。康熙四年(1665)三月,礼部侍郎黄机上疏:“礼部右侍郎黄机疏言,制科取士,稽诸往例,皆系三场。先用经书使士子阐发圣贤之微旨,以观其心术;次用策论,使士子通达古今之事变,以察其才猷。今甲辰科止用策论,减去一场,似太简易,恐将来士子剿袭浮辞,反开捷径。且不用经书为文,则人将置圣贤之学于不讲,恐非朝廷设科取士之深意。臣请嗣后复行三场旧制,则士子知务实学,而主考鉴别亦得真儒,以应国家之选。”他请求恢复科举旧制,以八股文取士的建议并未为清廷所采纳。康熙五年(1666)丙午科乡试和康熙六年(1667)丁未科会试继续实行两场制。在士子、社会反对停止八股文,坚持恢复科举旧制的压力下,康熙七年礼部议定左都御史王熙请求恢复科举之奏疏,下诏恢复康熙元年以前之例,乡会试仍用八股文取士,并且考三场。应该说,清廷此次废八股文的改革以失败告终。尽管此次改革发生在康熙即位后,诏令亦以康熙帝名义发布,但他是康熙八年才亲政的,故此次清廷废科举改革的主导者并不是康熙帝本人,应该是掌握实权的朝廷重臣。
尽管康熙二年(1663)废八股文的改革努力以失败告终,但此后在清政府内部改革科举的呼声还是不断涌现。雍正七年(1729)三月,四川道监察御史李元直向雍正帝密奏,他认为以八股文取士,无法选拔实用之才,请求改革科举取士制度。他在奏折中说:“伏念天下之吏治,本乎人才;人才之选举,重在科场。”他认为:“衡之以八股时文,而望其为忠臣、为良吏,此所取与所需者相左也。夫八股时文,能为端人正士之言,未必无卑污苟贱之行;能为慷慨经济之论,未必有治民理事之才。乃以此无用之空言,雕虫之小技,劳士子无限之呫哔,费考官无限之精神,糜国家无限之供给,纵弊绝风清,亦无关实效。况其中弊窦有不可胜言者。”因此,李元直建议朝廷,“宜课之以优劣,升之以德行,访察其学术,考验其才猷”。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宫中硃批奏折,文教类56: 31。即建议废科举,实行推荐选材。对于这种主张废除八股文的建议,雍正帝征求重臣张廷玉的意见。张廷玉的回答是:“若废制义,恐无人读四子书,讲求义理者矣。”雍正朝废八股文建议的并未付诸实施,科举还在原来的轨道上运行。
与李元直只采用密奏的形式请求改革科举不同,兵部侍郎舒赫德于乾隆三年(1738)公开奏请废除科举,他的奏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舒赫德认为科举并不是最好的选官制度,甚至弊端丛生。他说:“我朝取材之法,备极周详,或出于辟召,或出于荐举,或出于制科,或出于资荫,或出于事例,或出于吏员,其途不一,而应选知县者,惟举人、进士为多。此我皇上之所用以治天下者也。进士、举人出于科举。其始也,凭文而取之;其继也,按格而官之。苟其资当得官,虽才具平常,而亦不得不予。此固已非为官择人之良法矣。又况科举之弊,日积而日深,欲仕者以侥幸苟得为心,而廉耻节义之风微。凡可以弋获而捷取者,无弗为也。法令密于防奸,而奸每伏于所防之外。盖至于今日而弊斯极矣。”
其二,舒赫德认为八股文内容空虚,毫无实用价值。他说:“今之时文,徒空言而不适于实用,此其不足以得人者,一也。时文体制昉于宋而沿于明,我朝因之,本欲其沉潜于四子之书,反复于濂、洛、关、闽之说,返躬深造而明理以达于用也。”
其三,舒赫德认为以八股文取士,使得士子应试时,辗转抄袭墨卷、程墨等应试范文,完全为应试而读书。他说:“今则不然。墨卷房行,展转抄袭,肤词诡说,蔓衍支离。其心以为苟可以取科第而止矣。”
其四,舒赫德认为对于古人需要皓首终生的儒家经书,士子只需学习一种经书,数月就可以应付考试。他说:“士子各占习一经,每经拟题多者百余,少者不过数十耳。古人毕生治之而不足,今则数月为之而有余。其陋者,至未尝全读经文,况望其通贯儒先之说乎?”
其五,舒赫德认为表、判考题可以猜题,时务策则可根据考题随意作答,个人见地无从谈起。他说:“表以观其词藻,判以观其决断,策以观其通古今、察利弊。今则表、判可以预拟而得答,策随题敷衍而无所发明。”
舒赫德认为以八股文取士无法选拔到真才实学者,因此,他建议废除科举,改用其他比科举更好的选拔真才实学的方式。他说:“若复探其本而清其源,将考试条款改易而更张之,别思所以遴拔真才实学之道,似于士习人心方能大有裨益。”
乾隆帝将舒赫德的奏折交由礼部议覆。礼部的覆奏由大学士张廷玉主稿,他们认为三代以来,取士之法各有利弊,并认可舒赫德对八股文弊端的评价。但又提出,八股文自明代以来,已经沿用了400年,其弊端是众所周知的,之所以一直使用,是因为没有比八股文更好的考试文体。他们说:“今舒赫德所谓时文、经义以及表、判、策、论皆为空言,剿袭而无用者,此正不责实之过耳。夫凡宣之于口,笔之于书者,皆空言也,何独今之时艺为然。且夫时艺取士,自明至今殆四百年,人知其弊而守之不变者,非不欲变,诚以变之,而未有良法美意以善其后。”在张廷玉等看来,士子需领会圣贤之义,融会贯通,然后结合所掌握经史知识,方能写出优秀的八股文,因此八股文能让士子阐发孔孟圣贤奥旨的适合文体。他们说:“且就此而责其实,则亦未尝不适于实用,而未可概为訾回也。何也?时艺所论皆孔、孟之绪余,精微之奥旨,未有不深明书理,而得称为佳文者。今徒见世之腐烂抄袭以为无用,不知明之大家如王鏊、唐顺之、归有光、胡有信等以及国初诸名人,皆寝食梦寐于经书中,冥搜幽讨,殚知毕精,殆于圣贤之义理,心领神会,融液贯通,然后参之经、史、子、集,以发其光华;范之规矩准绳,以密其法律,而后乃称为文。虽曰小技,而文武干济英伟特达之才,未尝不出乎其中。至于奸邪之人、迂懦之士,本于性成,虽不工文,亦不能免,未可以是为时艺咎。若今之抄袭腐烂,乃是积久生弊,不思力挽末流之失,而转咎立法之凉,不已过乎?”
经义、表、判、策等文体不仅能考查士子的知识积累,还能验证其经世致用之能力,故而不能因为科举使用这些文体,就要废除科举。张廷玉等说:“即经义、表、判、策、论等,苟求其实,亦岂易副经文,虽与四书并重,而积习相沿,慢忽既久,士子不肯专心学习,诚有如舒赫德所云,‘数月为之而有余’者。今若著为令甲,非工不录,则服习讲求,为益匪浅。表、判、策、论皆加核实,则必淹洽乎词章,而后可以为表;通晓乎律令,而后可以为判;必有论古之识,断制之才,而后可以为论;必通达古今,明习时务,而后可以为策。凡此诸科,内可以见其本原之学,外可以验其干济之才,何一不切于士人之实用,何一不可见之于施为乎?”
张廷玉等进一步认为假如废除科举,无论是采用上古官学养士或还是乡举里选之法,其弊端比以科举取士更大。因此,他们主张继续实行科举制度,只要主考官循名责实,力除积弊,杜绝士子侥幸取中,一定能将有真才实学士子选拔出来。张廷玉等建议朝廷不再讨论舒赫德的建议,他说:“我皇上洞见取士源流,所降谕旨纤悉坐照,司文衡、职课士者,果能实心仰体,力除积习,杜绝侥幸,将见数年之后,士皆束身诗礼之中,潜心体用之学,文风日盛,真才日出矣。然此亦特就文学而言耳。至于人之贤愚能否,有非文字所能决定者。故立法取士不过如是,而衡品论人,初不由此。无俟更张定制为也。舒赫德所奏应毋庸议。”张廷玉等人的观点得到执政大臣鄂尔泰的支持。他说:“非不知八股为无用,而用以牢笼志士,驱策英才,其术莫善于此。”也就是说,鄂尔泰认为八股文的弊端是众所周知的,但以八股文取士可以起到牢笼英才,驱策志士的功效。中国科举史上的第六次存废之争以科举得以沿用而结束。这场争论实际上是以往有关科举存废利弊在不同历史条件下的重现,尽管也与前四次争论的结果相同,但清廷之后对科举考试内容却作了不少改动。
至乾隆十一年(1746),进士出身的翰林院编修杨述上奏请求改革科举,对此,大学士伯张廷玉等逐一进行了反驳。杨述曾提出:“科举之弊,自不可听其日下。”对此,张廷玉等奏覆中认为八股文不能取消,并以康熙二年(1663)废八股文改试策论失败的例子来说明,“而制义之行已四百余年,今何能骤为更张?亦惟酌复旧式,稍为变通。臣等查,设科取士,近代试以文艺,原非专尚词华……今科场取士,试以经书、制义、论、表、判、策,求其各体皆合程式,即老生宿儒,不能出其范围。若惟节抄剽盗,即朝更夕改,其术自在。从前条奏更制者甚多,康熙五六年间曾废八股而试策论,行之一科,风气卑靡尤甚。百余年来,仍复旧制,亦以取士之法,如是已足。”对于杨述曾提出的改革科举的建议,张廷玉等人都从维护科举公正、公平的角度予以反驳,应该说这些反驳都是有理有据的。也正因为如此,张廷玉等人的奏覆得到了清廷的认可,八股取士继续得到维持。
一、改革举措的酝酿
尽管如此,历代统治者通过八股取士选拔少量的治国精英,却造就了许多除了举业之外一无所长的儒生。八股文类似于一种汉语文字游戏,有的人多做之后容易痴迷其中,染上“八股癖”。当士子将才思过度集中于做八股文这种高级的文字游戏时候,自然无心也无暇顾及其他学问和营生。因此,改革以八股文为考试文体已经成为历史的必然。
鸦片战争敲开了清政府闭关的国门,中国被迫从传统社会逐渐向近代社会过渡,而八股文体日趋衰薄,以八股取士,不仅无法起到“正人心、正学术、正道德”的作用,反而具有“锢智慧、坏心术、滋游手”的消极作用,加之八股文的命题来自《四书》《五经》,根本不能与中国的近代化进程相适应,“所学非所用、所用非所学”的矛盾日渐凸显。批判八股取士、改革科举成为包括洋务派、维新派等在内的有识之士的共识。
随着八股取士弊端的日渐暴露,批评的声音亦愈加猛烈。魏源认为必须改革八股取士制度,他说:“士之穷而在下者,自科举则以声音训诂相高,达而在上者,翰林则以书艺工敏,部曹则以胥吏案例为才,举天下人才尽出于无用之一途,此前代所无也。”魏源: 《魏源集》之《明代食兵二政录叙》。他主张以实用知识试士,他说:“故国家欲兴数百年之利弊,在综核名实始;欲综核名实,在士大夫舍楷法帖括,而讨朝章、讨国故始,舍胥吏例案。”他还建议在闽粤两省武试“增水师一科。有能造西洋战舰、火轮舟、造飞炮、火箭、水雷、奇器者,为科甲出身”,以选拔海军人才。录取之后,“分发沿海水师教习技艺”。魏源的这些建议都是十分切合当时强军的实际需求的。
随着西方殖民侵略的日益加深,清朝统治岌岌可危,改革科举的呼声日益强烈。王茂荫、黎庶昌、桂文灿曾先后上疏指陈时弊。如王茂荫要求“于各途考试之外,更切旁招,使有才者不终淹,而无才者无所幸。”他建议罢去时文、小楷,殿试改用誊录,以矫正士习,振兴实用人才。道光二十年(1840)庚子科探花冯桂芬认为科举制度是统治者“意在败坏天下之人才,非欲造就天下之人才”而设立的,因此必须改革科举,他说:“至近二三十年来遂如探筹然,极工不必得,极拙不必失。缪种流传,非一朝夕之故,断不可复以之取士。穷变变通,此其时矣。”因此他主张必须改革科举。他建议加大考试内容的难度,他说:“盖难则能否可以自知,中材以下有度德量力之心,不能不知难而退,而觊幸之人少矣;难则工拙可以众著,中材以上有实至名归之效,益愿其因难见巧,而奋勉之人多矣。”具体而言,他建议经解为第一场,经学为主。宜先试汉代经学,然后试宋代经学,原因是后者比前者容易;以策论为第二场,史学为主;以古学为第三场,试散文骈体文赋各体诗各一首。并主张将三场各设一名主考官而分校之,可以克服以一场考试的优劣确定考生录取与否的弊端。会试和殿试亦然。冯桂芬主张采西学,制洋器,特设一科,以待能者。在教育方面,冯桂芬主张在广东、上海建立翻译公所,选近郡十五岁以下颖悟文童住院肄业学习,聘西人教以诸国语言文字,又聘内地名师,教经史等知识,兼习算学,“三年之后,诸文童于诸国书应口成诵者,许补本学。诸生如有神明变化,能实见之行事者,由通商大臣赏给举人。”冯桂芬还建议在通商口岸拨款设船炮局,聘请洋人数名,招内地善运思者从受其法,以教授众匠工。对于达到或超过洋人水平者分别赏给举人或进士,允许参加会试或殿试。
以学习英文、究心泰西政治实业之学自居的郑观应比较中西方的取士之法,认为西方取士制度的考试内容是实用技术,而中国的科举的考试内容是空疏无用的八股文,所学非所用,所用非所学,显然明显落后于西方。他说:“泰西取士之法”,“无论一才一艺,总期实事求是”。而中国的八股取士则不同,他说:“中国文士专尚制艺,即本国之风土、人情、兵刑、钱谷等事,亦非素习。功令所在,士之工此者得第,不工此者即不得第。夫以八股为正途,视别学为异端,其不重可知矣。人材焉能日出哉!如是,虽豪杰之士亦不得不以有用之心力,消磨于无用之时文。即使字字精工、句句纯熟,试问能以之乂安国家乎?不能也。能以之怀柔远人乎?不能也。一旦业成而仕,则又尽弃其所学。呜呼!所学非所用,所用非所学,天下之无谓,至斯极矣。”他主张科举考试分两科进行,首科考经史、时事策、判例案;次科考西学,“一试格致、算、化、光、电、矿、重诸学。二试畅发天文精蕴、五洲地舆水陆形势。三试内外医科、配药及农家植物新法”。以期借此选拔精通有用之学和富强之事的人才。但在郑氏的改革方案中,认为考西学与科举制度可以并行,科举制度可以保留。他说:“于文、武正科外,特设专科以考西学,可与科目并行不悖,而又不以洋学变科目之名,仍无碍于国家成法也。”
与此同时,郑氏也看到,即使考西学,“恐未必能与正科并重”,必须模仿西方近代教育体制设立各级学校,在州县设小学,各府设中学,省会、京师设大学,这些学校的教学内容以西学为主。并将学校考试和科举制度联系起来,各级学校的学生仍称秀才、举人、进士、翰林,同时实行三年一试,由朝廷命该省督、抚、水陆提督会同学校的掌教评阅,“其历考上中等者,咨送院试,考取后名曰艺生,俟大比之年,咨送京都大学堂录科”。这种以学校考试选材的办法,是科举取士仍占主导地位情势下的变通,也反映出他的对科举制度容忍的态度。
以谋求自强、富强相标榜的洋务派认为八股取士与洋务运动无丝毫关系。为选拔培养洋务人才,以李鸿章为代表的洋务派官员主张增开洋务科,并设立洋学局,分为格致、测算、舆图、火轮机器、兵法、炮法、化学、电气等科目,如洋学局学生学有所成,则将其科举出身同等对待。光绪十年(1884)闰五月十七日,潘衍桐《奏请开艺学科折》,他提出要仿照翻译科设立艺科,凡是“精工制造、通知算学、熟悉舆图”。者都能报考,将算学列入艺学科的主要考试内容之一,并制定了章程十二条。然而,这一建议并未引起统治者的重视。
光绪二十一年(1895),荣禄、陶模等人上书变通武举,建议以武学堂取代武举的培养和人才选拔。荣禄在奏疏中说:“若每省延聘精通洋操之教习数十人,就地教练,一岁之后,可成精兵。定以学三年,作为武生……三年由督抚考试,列优等者,作为武举人。”陶模也建议:“兵士宜自幼入学校,分别水陆,各习专门,学成后,作为水军、陆军秀才,咨部考试作为举人,而罢去旧例武科。”
不仅中国的有识之士极力主张废除八股文,改革科举,来华西方人以异质文化者的身份也关注中国的科举制度,对其利弊得失往往有较为清醒的认识,并可能结合自身的知识背景、价值观对科举改革提出不同的解决之途。
1882年7月20日,美国传教士林乐知在《万国公报》发表《中国专尚举业论》一文,批评分析了科举取士的弊端,指出:“天下智能才艺之士一一来(应为‘束’——引者注)缚于举业、制义、试律之中,而不知变计之为,可惜也。”他认为当时科举考试的内容空疏无用,“所举非所用,所用非所举”,专尚举业有害而无利,并说:“窃谓今日之中国,纵不能举举业之制义、试律而废之,亦当如有唐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明字、明算,多其科目,而又参以宋司马温公所云……十科取士之制而斟酌行之。其会垣郡邑之书院不必专课制义。”他还建议设立机构,仿照西方之法学习科学技术。他自称:“余西士也,本不欲妄参末议,为越俎之谋。特居中国久,不无杞人之忧。因西学为当务之急。”
传教士花之安也认识到了八股取士的弊端:“八股虽美,非有实际,坐而言,不能起而行,天下至理无穷,事物何限,岂八股所能尽耶?”美国传教士狄考文批评八股文代圣贤立言的做法,认为这只能是束缚士人思想,他说:“是为搭题文法所限也,既不足益士子之大智,更不能阐圣道之渊源。”同时,他还认为科举考试仅以一篇文章定考生的去取,具有很大的偶然性,他说:“况人固有千日之短,一日之长者,场中灵机偶动,必有佳作,亦必录取之矣。”“要宜知人之能文,乃学问之偏端,非学问之全体。夫能文者,不必尽为博学,即博学者,亦不必尽能文也”,不能断舞弊、启人干禄心、不暇及他学等弊端,并得出“考试之典,利少而弊多”,应该变革的结论。
西方人大多不主张废科举,但在改革科举的方向上,部分对中国传统文化有比较深入认识的西方传教士主张复古,采用唐代科举多设科目的办法,或参照古代乡举里选的办法;而更多的人则是建议改革科举考试内容,废除八股文的同时,在考试内容中引入西方科学知识。例如从1865年起担任京师同文馆英文教习,1869年起任总教习(校长)前后达31年之久的丁韪良,曾翻译引进了许多西方著作,他主持的同文馆成为清末算学科举的评卷处和及第者的归宿,他是设立算学科的提议者。他还再三向清朝内阁各大臣建议改革科举考试内容,力陈科举采用科学的必要。丁韪良在《西学考略·自序》中也说:“中国倘能稍用西术于科场,增格致一门,于省会设格致书院,俾学者得门而入,则文质彬彬,益见隆盛矣。”1895年,李提摩太提出在科举考试中应新增科目,他说:“中国科目,意美法良,不可废也。惟题目不广,只讲本国之事,不知各国治平之法。考西国读书,于可以为官外兼为益于各业而设。每十人中能作字者,率有七八人。中国仅一、二人。学者既少,人才益稀。盖由三年一科,取士太寡,专讲一门,其道太隘。若不立新法以广荣途,终瞠乎在人之后。应请明发谕旨,增设中西一科。每年每府取进中西学秀才约百人。每年每省中式中西学举人约百人。每年中式中西学进士约百人。每年殿试钦点中西学翰林十人。学费有限,济济多才,方驾大地矣。”
与此同时,传教士创办的教会学校传授西学,对中国传统科举教育也形成了冲击和挑战,从而加速科举制的解体。清末康有为、梁启超等人改革科举兴办学堂的建议和构想,就曾明显受到过西方传教士改革科举言论的影响。
二、变通科举的尝试
面对如此强烈变革科举的呼声,清廷也不得不开始变通科举制度。算学科的设立是晚清变革科举的首次重大举措。早在同治年间就有大臣提出设立算学科取士。同治九年(1870)五月,英桂上奏:“水师之强弱,以船炮为宗。船炮之巧拙,以算学为本……拟请特开算学一科,使家有其书,人自为学。”但是他的主张并未受到重视。光绪元年(1875)正月,礼部在《奏请考试算学折》中只是请求允许精通算学者参加考试,一体考试取中,“现在山林隐逸,以及末秩下僚中,如果有专精算学者,应请饬下京外三品以上大员,恪遵前旨,核实保荐,听候简用。其本系正途出身兼通是学者,即如该督等所请,别加优异,以示殊荣。若有资质明敏、愿学算法者,统归国子监算学照章学习。无论举贡生监及大员子弟,均准录取。其各省学政考试,仍一体录送科场,不阻其上进之路。总期由成法而得变化,即末艺而溯其本原,仰副朝廷造就人才之意。”但礼部又反对开设算学一科,“如此多设其途,较之特开一科尤觉鼓励奋兴,不至以实求而以名应,庶算学不难日益精密矣”。
至光绪十三年(1887)三月,江南道监督御史陈琇莹奏请将学习算学者归入科举正途考试,并根据考试成绩给予相应的科甲出身。陈琇莹在奏折中,首先陈述了设立算学科的必要性,他说:“西法虽名目繁多,皆权舆于算学。洋务从算学入,于泰西诸学,虽不必有兼数器之能,而测算既明,不难按图以索……可否仰肯饬下各该学政,于岁科试报习算学之卷,宽予录取。原卷咨总理衙门复勘,作为算学生员。届乡试时,除头场、二场仍试《四书》《五经》文,其三场照翻译乡试例,策问五题,专试算学,再照官卷例,另编字号,于定数外酌中数名,会试亦如之。”其次,陈琇莹建议给与算学科及第者出身。再次,陈琇莹提出将算学科及第者送往国外大学学习,学成之后回国任职,他说:“中式后,请予京职,遇有游历员缺,即令出洋赴泰西各书院学习。学成差旋,专充洋务及出使等项差使。”
军机大臣奉慈禧太后的懿旨,会同吏部、礼部以及醇亲王奕讨论,讨论结果是基本采纳陈琇莹的建议。之后,清廷批准了他们的讨论结果:“俟乡试之年,按册咨取赴总理衙门,试以格物、测算及机器制造、水陆军法、船炮水雷,或公法条约、各国史事诸题,择其明通者录送顺天乡试,不分满、合、贝、皿等字号,如人数在二十名以上,统于卷面加印‘算学’字样,与通场士子一同试以诗、文、策问,无庸另出算学题目。其试卷由外帘另为一束,封送内帘,比照大省官卷之例,每于二十名额外取中一名,但文理清通,即为合式。如并无清通之卷,任缺无滥。卷数虽多,亦不得过三名,以示限制。”而会试则是仍然按另编字号的惯例,“至会试,向年另编字号之例,凡由算学中式之举人,应仍归大号,与各省士子合试,凭文取中”。这种改革打破了长期以来科举考试内容只考人文学科的局面,代表西学主要组成部分的算学终于成为科举考试的部分内容,这是科举制度在危亡时局下的一种突破性变革。
尽管如此,清廷并未将西学列入考试内容作为改革的主要方向,只是试图通过将算学列入科举来应付日益强烈的改革呼声。光绪十四年(1888)戊子科乡试,总理衙门将各省举送的监生及同文馆学生共计32名试以算学,仅录取一名举人,这既是中国近代第一名西学举人,也是整个洋务运动时期科举改革的唯一实际成果。次年恩科乡试,参加算学科考试者只有15人,没有人被取中。这些考生只能参加顺天乡试。此后,历次乡试时,皆因算学科应考者少而改应顺天乡试,算学科名存实亡了。
甲午战败标志着洋务运动的彻底失败,清廷的不少有识之士认识到必需通过改革科举,发展教育,破格选拔人才来缓解这场日益严重的统治危机。翁同龢说:“当此时变,不能不破格求才。”光绪二十三年(1897)十一月,贵州学政严修奏仿照康熙、乾隆年间开设的博学宏词科的方式设立新科目,主要选拔“周知天下郡国利病,或熟谙中外交涉事件,或算学律学,擅绝专门,或格致制造,能创新法,或堪游历之选,或工测绘之长”,并提出“统立经济之专名,以别旧时之科举”。
严修的奏折受到清廷的重视。次年正月初六,总理衙门对此进行讨论,向清廷建议,经济特科的考试内容包括六个方面:“一曰内政,凡考求方舆险要、邦国利病、民情风俗者隶之。二曰外交,凡考求各国政事、条约、公法、律例、章程者隶之。三曰理财,凡考求税则、矿产、农功、商务者隶之。四曰经武,凡考求行军布阵、管驾测量者隶之。五曰格物,凡考求中西算学、声、光、化、电者隶之。六曰考工,凡考求名物、象数、制造工程者隶之。”参加经济特科的考生由京官和督抚、学政保举,在保和殿进行考试,十年或二十年开一科。在特科之外,总理衙门还建议设立经济正科。同日,光绪帝发布上谕,基本同意了总理衙门的议奏,只是要求“俟咨送人数汇齐至百人以上,即可奏请定期举行特科,以资观感”。
同年(1898)五月二十五日,光绪帝再次发布上谕:“着三品以上京官及各省督抚学政,各举所知,限于三个月内,迅速咨送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会同礼部,奏请考试。一俟咨送人数足敷考选,即可随时奏请定期举行,不必俟各省汇齐再行请旨,用副朝廷侧席求贤至意。将此通谕知之。”但同年八月,经济特科尚未实行,慈禧太后发动政变,在废止新法的过程中,以经济特科“易兹流弊”为由将其停罢。
戊戌变法时,光绪二十四年(1898)四月二十九日,康有为上《请废八股试帖楷法试士改用策论折》,严厉抨击八股取士弊端,他说: 用八股取士,即便能金榜题名,“巍科进士,翰苑清才,而竟有不道司马迁、范仲淹为何代人,汉祖、唐宗为何朝帝者!若问以亚非之舆地、欧美之政学,张口瞪目,不知何语矣”。因此,他请求光绪帝立废八股文,然后再废科举,他说:“然则中国之割地败兵也,非他为之,而八股致之也。故臣生平论政,尤痛恨之。即日面奏,荷蒙圣训,以八股为学非所用。仰见圣明,洞见积弊。夫皇上既深知其无用矣,何不立行废弃之乎?……特发明诏,立废八股。其今乡会童试,请改试策论,以其体裁,能通古证今,会文切理。本经原史,明中通外,犹可救空疏之宿弊,事有用之问学。然后宏开校舍,教以科学。俟学校尽开,徐废科举。”
梁启超认为改革科举,废除八股文迫在眉睫,他说:“中国所谓洋务学生者,竭其精力,废其生业,离井去邑,逾幼涉壮,以从事于西学,幸薄有成就,谓可致身通显,光宠游族,及贸贸然归,乃置散投闲,瓠落不用,往往栖迟十载,未获一官,上不足以尽所学,下不足以救饥寒,千金屠龙,成亦无益。”他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欲兴学校,养人才,以强中国,惟变科举为第一义。大变则大效,小变则小效。”梁启超请求清廷废八股文、试帖诗,他说:“特下明诏,宣布天下:令自丁酉、戊戌乡会试之后,下科乡会试停止八股、试帖,皆归并经制六科举行;其生童岁科试,以经古场为经制正场,《四书》文为二场,并废八股、试帖体格。”严复也指出:“如今日中国不变法,则必亡是已。然则变将何先?曰:莫亟于废八股。”严复: 《严几道诗文钞》卷2《救亡决论》。
根据康有为、梁启超等人的奏请,五月初五日,清廷发布上谕:“着自下科为始,乡会试及生童岁、科各试,向用《四书》文者一律改试策论。其如何分场命题考试,一切详细章程,该部即妥议具奏。此次特降谕旨,实因时文积弊太深,不得不改弦更张,以破拘墟之习。”这是继康熙帝之后,清廷第二次下诏废八股文,并且规定科举考试改用策论。
同年(1898)五月十六日,张之洞、陈宝箴等上奏《妥议科举新章折》,提出了改革科举制度的具体建议,不仅规定了三场的考试内容,而且还规定了每场录取名额。六月初一,依照张之洞、陈宝箴等人之奏,清廷发布上谕:“着照所议,乡会试仍定为三场,第一场试中国史事、国朝政治论五道,第二场试时务策五道,专问五洲各国之政、专门之艺,第三场试《四书》义两篇,《五经》义一篇。首场按中额十倍录取,二场三倍录取,取者始准试次场。每场发榜一次,三场完毕,如额取中。其学政岁科两考生童,亦以此例推之。先试经古一场,专以史论、时务策命题,正场试以《四书》义、经义各一篇。礼部即通行各省一体遵照。”与此同时,光绪帝诏令改革武科旧制。光绪二十四年(1898)三月,清廷下诏各省武乡试从庚子科(1900)始,武会试从辛丑科(1901)始,童试自下届科试起,均改试枪炮,废去默写武经一场。
八股文被废除之后,士人纷纷开始将目光转向新学,学风也随之发生改变,梁启超描述说:“八股既废,数月以来,天下移风,数千万之士人,皆不得不舍其兔园册子、帖括讲章,而争讲万国之故,及各种新学,争阅地图,争讲译出之西书。昔之梦梦然不知有大地,以中国为世界上独一无二之国者,今则忽然开目,憬然知中国以外,尚有如许多国,而顽陋倨傲之意见,可以顿释矣。”社会大众对于废八股文也是普遍认同的,《申报》记:“ 今岁五月初五日恭奉明诏,停止八股,改试策论,一时缙绅士庶,田夫市侩,以及识字妇女,学语小儿,莫不交口而訾曰: 八股无用,八股无用。”
当然,废止八股文也遭到了顽固派的反对。废八股文诏令发布以后,守旧者大惊失色,甚至私下讨论,准备阻止此项改革,甚而有大臣联名请求恢复八股文。有的地方大臣根本不理会清廷的诏令,依然在主持考试的时候以八股文命题,光绪二十四年七月二十八日,清廷发布上谕斥责两广总督谭钟麟,“年逾七十,两目昏盲,不能辨字,拜跪皆须人扶持。粤东环海千里,武备尤重,该督到任后,首以裁水师学堂、撤鱼雷学堂为事,裁撤轮舟二十八艘,弃置不用。近日叠降诏书,举行新政及停废八股,该督考书院,故出八股题。学堂至今未立。其他商人禀请开矿筑路等事,则必阻之,全省有谈时务者,不委差使,吏士以此相戒”。不少长期习举业的士人也强烈反对,他们痛恨康有为,甚至有人想聚集起来去示威,甚至殴打他。
慈禧太后发动戊戌政变以后,立即中止了维新变法的几乎所有改革。光绪二十四年八月二十四日,清廷发布懿旨:“嗣后,乡试会试及岁考、科考等悉照旧制,仍以《四书》文、试帖、经文、策问等项分别考试。经济特科易滋流弊,并着即行停罢。”九月十八日清廷再发懿旨,武举恢复原有考试内容,即考试刀、弓、石为主。维新变法以废八股文为核心的改革科举制度的各项措施尚未真正实施就宣告失败,科举又回到原有的轨道上,八股文起死回生。只是此时的八股文已病入膏肓,复活仅为临终前的回光返照。正如欧榘甲所说:“及政变而八股文复矣,然不独聪明英锐之士,不屑再腐心焦脑,以问津于此亡国之物,即于高头讲章,舌耕口穑数十年,号为时艺正宗者,亦谓诵之无味,不如多阅报之为愈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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