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集中区可设临时摊点!安康出台支持地摊经济发展系列措施

西部网安康讯(记者 毛明博)“允许设临时摊点摊区、允许商贩流动经营、允许临街店铺出店经营、允许大型商场占道促销、倡导经允许设立临时摊点、出店占道经营的商户在承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外且不售卖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商品前提下自觉服从管理,同时摆摊设点时还应不影响交通秩序,不占用盲道、不破坏市政公共设施……”6月4日,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获知,安康市支持搞活地摊经济的配套政策已出台,拟于近期在安康市政府网站与当地媒体上向社会发布。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容科相关人员介绍,此举旨在落实安康市《关于印发促进全市餐饮住宿旅游消费八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全面促进复工复产。允许设立临时摊是指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和周边群众生活的前提下,允许在居民居住集中区设立临时摊点摊区,主要引导自产自销农户、流动商贩规范经营。临时摊点摊区的设立由城管执法部门根据群众需求,在征求当地镇办、社区意见后选址确定并公布。

“在不影响道路交通条件下,适度放开流动商贩经营管理,允许在背街小巷、小区周边流动经营。”上述人士介绍,需要提醒市民注意的是,为不影响城市正常秩序,流动商贩禁止在交通易堵路段、主要商贸区、人行天桥、学校周边或其他人流较大区域流动经营。

沿街店铺能否出店经营吗?大型商场占道促销可行吗?安康市城管局人员称,允许临街店铺门店外临时摆放商品宣传品招揽顾客,设置顾客等候区,但应保证至少1.5米宽人行通道,主要商贸区或其他人流较大区域应保证最低2米宽人行通道;各商场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等情况下,可利用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在各商场红线范围内占道促销,“但具体经营范围、经营时段由辖区城管执法部门指导确定”。

安康市城管局称,经允许设立临时摊点、出店占道经营的商户应主动承诺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自觉服从城市管理且不售卖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商品;在摆摊设点时还应特别注意不得占用绿化带、盲道、消防通道、“三车”停放区域,不得侵害他人利益,“凡违反承诺的取消摆摊或出店占道资格”。